旱魃本人在这里,就意味着,这并不是一场真正平等的游戏。
其区别,大概相当于手机行业的,联想和华为。
自家老板之所以能次次反杀,也是因为他身后站着赢勾以及矗立着一座泰山。
在赢勾没苏醒,泰山没来前,
一个小萝莉就能把自家老板吃得死死的。
旱魃的双手抓住自己胸前皮肉的两端,
慢慢地做着脱衣服的动作。
优雅,
端庄,
撇开血淋淋令人头皮发麻的画面,
当真是给人一种仪式感的享受。
“当初的我,还曾傻傻地以为,他会愿意和我在一起的,现在,我不会再去想这些了,我来拿走,属于我的东西。”
女孩儿的“外衣”已经脱去,
此时的她,
拿到医学院去绝对是最好的经脉模型,被广大师生所爱不释手。
她来到莺莺的面前,
看着莺莺的眼眸里,
褪去了先前的一切,
只剩下高高在上的俯瞰。
她的手,
放在了莺莺的眉心位置。
曾经,她曾痴痴傻傻地以为赢勾是在等着自己,还做着和赢勾一起生活在这座书店一起隐居一起恢复一起生活的美梦。
但赢勾最后的选择,却相当于是给了她一记响亮的巴掌。
打醒了她,
其实,
她有时候也会自嘲,
都多大岁数的人了,
这一把年纪,
搁在凡间普通女人身上,都绝经了不晓得多少次了,居然还相信爱情。
“现在,就把你…………”
话音,忽然停顿了。
女孩儿慢慢地扭过头,
看见在距离自己不到一米的位置,
站着一个容貌神情都极为猥琐的老道。
被发现时,
老道还保持着“蹑手蹑脚”的动作,
左脚抬起,
右手抬起,
现在,
完全僵硬住了。
眼珠子还在不停地闪烁着,似乎是在思考,自己这会儿如果晕厥过去了,对方是不是还会相信?
好在,
老道的左手一直放在裤裆里的,
这似乎给了他一种莫大的勇气,
就像是一个久经沙场的士兵,无论面对怎样危难严苛的环境,只有手掌能触摸到自己的枪,就能重新找回那一抹淡定。
女孩儿笑了,
这个老头儿,
昏迷就老老实实地昏迷呗,
怎么,
还想偷袭自己?
“你,想做什么?”
女孩儿问道。
她不介意和这个老头儿多说几句话,曾经身为世间主宰的女儿,如果连亲民秀都不会做,那也太磕碜了。
再者,
这个老头儿先前给自己准备的咖啡和曲奇饼,味道还不错。
当然,
最重要的是,
今晚,
她不能杀人,
确切地说,
只能杀一个人。
她还没有完全的复原,哪怕是赢勾,在没有“老山参”和老猴子他们献祭的前提下,也不可能跑到地狱去横扫四方。
她的伤势,也很重很重,但到了她这个级别,许多的秘密许多的匪夷所思,已经很是寻常了。
她来了,但今晚只能取一个人的性命。
所以,
那只第一个发现她痕迹的白狐,只是撸去了她的毛发,妖猴也只是被她踩在了脚下,楼梯上跪着的那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只要他把手捂住胸口降低血液流速,想死,也需要很长的时间。
今日,这唯一的名额,只能是给这个曾吞下自己部分本源的女僵尸。
这,才是女孩儿先前一个个重创却没有下死手的原因所在,不是她故意大发善心,犯那种英雄系列电影里反派都会犯的错误故意给自己留什么伏笔,
而是她,只能这般去选择。
好在,
她自信,
在书店的老板和那个男人还没来得及赶回的前提下,
在这家书店里,
不存在可以威胁到自己的东西。
“咖啡…………”
老道鼓着勇气,
脸上强行弄出了一抹艰涩的笑容,
“还要续杯么?”
女孩儿摇摇头,道:“不用了。”
“哦,那好,你忙吧,我去休息了,年纪大咧,渴睡得很。”
老道转身,
作势准备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