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或许是头痛症好了很多的缘故,在这位老人显得很有精神,不停的碎碎念一些他生活的细节,这时候,布鲁斯的思绪却飘到了很远。
来福枪的一句话让他开始思考。
哥谭的犯罪产业规划非常完美,这几乎不可能是天然形成的,黑帮是从混乱中产生的,他们不可能人人都自发的去组织这些产业。
那这座城市到底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古怪的样子的?
难不成还真有人故意把它设计成了这样?
那他的目的是什么?他有这个本事把产业链规划的如此完美,那干嘛非要把这里打造成一座犯罪之都?难道干点别的就不行吗?
哥谭是简直就是全美所有城市中一朵最大的奇葩,它以一种离奇古怪的扭曲姿态平稳的运行了这么长时间,剑走偏锋的成了东海岸最繁华的几个城市之一,以一种及其离谱的方法冲到了全美城市gdp前列,人们的生活水平不仅及格了,还能冲击优秀。
他的创造者一定是个天才,他以无序写秩序,几乎是凭空创造了一种新的城市运行模式。
但同样,他也一定是个疯子,利用他那疯狂的创意,亲手缔造了全世界最大的都罪恶之都。
布鲁斯想,或许在这里,天才和疯子仅一线之隔,哥谭就像是立在它们两个之间的硬币,看起来仿佛随时会倒下,可一直到今天,还依旧摇摆在这条界线上。
这里的每个人,也和这座城市一样,一体双面,既是具有特殊天赋的天才,也是无与伦比的疯子。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而哥谭的每个人,都和这里的交通规则一样——
我是直行,就绝不拐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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