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堆着很多篝火,星星点点,士兵们围着篝火聚成很多个圈子,七手八脚地拿刀割着烤全羊,就着酒咕噜噜地灌着。
欢笑声、打闹声、起哄声......夹杂着一些粗俗不堪的污言秽语,此起彼伏。
夜色中,滕妃紧紧抱着孙皓,小脑袋紧贴着孙皓的胸膛,却感受不到他的体温。因为孙皓披着甲,她只能感受到甲叶的冰凉。
即便如此,她还是舍不得放开。
孙皓身材魁梧,七尺七寸(182cm),一米六多的滕芳兰在他怀里显得分外娇小,惹人怜爱。
“夫君,真的要去吗?好危险呀,你又没打过仗杀过人的。让丁将军随便派个部将就行了嘛,为啥非要亲涉险地......”
“凡事都有第一次。从前武烈皇帝乘船跟着孝懿王去卖瓜,路上看见一群海盗正在瓜分赃物,那时候武烈皇帝也没杀过人,但他直接操着刀就上去,假装在指挥人马,就把海盗们给吓跑了,他还追上去砍死了一个。”
孙皓陡然变得严肃起来,“我孙家今日的地位和富贵都是拿刀把子砍出来的,既然要坐到那个位置,就绝不能忘记这一点。现在是乱世,如果没有强大的武力,就会像当年的汉献帝那样,不仅保不住江山,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不住,眼睁睁看着身怀六甲的董贵妃被曹操勒死。
而军队信奉的是强者为尊,你拿着四书五经跟他们讲道理是没用的,那是那些迂夫子才想得出来的蠢事。从前黄巾起义的时候,还干出过什么读孝经退敌的荒唐事,哈哈哈......我要让他们服从我,首先我自己就要展现出令人发自内心敬佩的实力,而不仅仅是个身份。
名分这东西,说有用也有用,说没用也没用,你看那个曹髦,顶着九五之尊又怎样,手上没有实力,即使最后被逼入绝境奋起反击,还不是让司马昭手下一个小将就给杀了。
我这次,就是要让这些人对我真正归心,就像当年那些豪杰对武烈皇帝和长沙桓王死心塌地那样。芳兰,听话,你们先往建邺那边去。待吾凯旋,即了这皇帝位,皇后之位肯定是你的。”
“那臣妾就先谢过陛下了。”滕妃调皮地抿抿嘴。
“不过你也要学会长大,虽然你都生了三个孩子了,但你这心智还是跟个小女孩似的。皇后母仪天下,最是雍容华贵,可那位置也不是那么好坐的,我很担心你会被吃干抹净啊!
当然了,你跟阿母关系好,她肯定会护着你,不过你也得向她多学学。她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
历史上,孙皓上位后沉迷美色,滕皇后失宠。再加上大臣们三番五次怂恿孙皓的老丈人滕牧上表劝谏,把孙皓给惹毛了,一怒之下把滕牧流放到了边远的苍梧郡,滕皇后的地位更加雪上加霜。但由于何太后的强硬态度,孙皓废后的意图始终没有实现。
当然,他这个穿越者可干不出这等丧心病狂的事。滕妃这样的放在日后那是会让无数宅男为之癫狂的、那种用樱桃小嘴喊着欧尼酱的小甜妹。就算这不是自由恋爱的结果,那也应该不爱别伤害。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怎么说,他会好好善待她的。
当然了,他最喜欢的还是身高腿长的御姐,将来有机会得物色一个当贵妃。
“行了,你也不用胡思乱想的。”孙皓摸了摸她的头,“快回去吧,去建邺城等我。”
“嗯,臣妾知道了。”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眨着,忽闪忽闪,看得孙皓心旌摇曳,恨不得就地来场轰轰烈烈的野战算了。
“害,怪不得古人常常说温柔乡乃英雄冢,诚不我欺啊!”孙皓恋恋不舍转过头,一边嘀咕着一边毅然决然大踏步往篝火堆走去。
孙皓舀起一瓢酒,一饮而尽——这个时代的酒度数不高,然后用小刀割了一腿羊肉,大口大口啃了几下,接着他举起一只火把,开始了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说。
“诸君,五十年前,曹操带着四十万人打到濡须口,太祖皇帝带着七万人去抵挡。当时甘兴霸甘将军带着三千人当前锋。有一天晚上,他挑了一百名和你们一样的士兵,吃肉喝酒饱餐了一顿,然后就骑着马去劫了老贼的营寨,砍了几十个人头,吓得贼军人仰马翻,甘将军回来的时候一个人都没死伤,全须全尾回来了。”
丁奉正在饮酒的手停住了,他眼睛有点酸,五十年了啊!当年我也是甘将军麾下冲阵的小将,我也参加了那次酣畅淋漓的夜袭呀!如今老上司早已作古,我也成了一把老骨头。不行,我还能吃得酒肉,使得刀矛,应当振作啊!
“诸君,现在我也要带着你们去杀贼,那些海贼都是乌合之众,可比曹操手下的精锐好对付多了。咱们把话都说开了吧,你们都知道,寡人此番去建邺是去当皇帝的,你们跟着丁将军来迎驾,自然也有从龙之功。既然如此,那我们干脆来个双喜临门,等咱们去把那帮贼人给砍了,寡人带你们回建邺喝庆功酒去!”
孙皓的脸庞在火光中映得红彤彤的,不知是不胜酒力、太过激动还是因为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