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的女朋友陆小姐吗?”
显然,可能是刚才钱金勋和他说了什么,他才能知道陆晓雅的。范克勤首先跟庄娜娜握了握手,只见这女的大概三十岁上下,是那种典型的丰满型美人,于是客气了两句,又转向了多诺万,道:“多诺万,我的女朋友曾经在达特茅斯学院留过学,英语可比我好多了。”
多诺万跟陆晓雅握手后,很是夸张的说道:“哇偶,达特茅斯,那可是一家很棒的大学。事实上我的一个远方表亲也曾经在哪里留过学,当时我们整个家族都为他感到骄傲。”
陆晓雅笑道:“没错,多诺万先生,那是一所让我很难忘记的大学,学术氛围很强,是能够让人真正学到东西的地方。我想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再回去看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