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更别说弃官之后,现在还是白身的曹操了。
显然张邈和曹操也懂规矩,主动向刘备拱手行礼道:“见过刘使君!”
“二位免礼,免礼!”
刘备还以为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汉室忠臣,顿时喜不自胜,甚至走上去拉住了两人的手,脸上满是真诚的笑容。
对于把臂同游这个技能,张邈很是受用,心中对刘备好感大增。
可曹操就不同了。整个天下能抵御住刘备笼络的人寥寥无几,很显然曹操就是其中之一。
眼下距离近了,他行礼的时候,也一直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刘备。
这刘玄德相貌平平,举止轻浮,除了那双手和那对耳朵可称得上天赋异禀之外,再无一丝长处。
真不知赵将军和林子初为何会效命于此人!
有道是,同欲者相憎。
曹操渴望得到赵云,自然对身为赵云现任主公的刘备没什么好感。
这种心情,大抵就如同小三看原配差不多。
林朝却走了上来,冲曹操一拱手,开口笑道:“孟德,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否?”
老曹,咱们这么久没见。
不知你家中新添了几位人妻,几位人妇啊?
嗯,你那长子应该还活着吧!
丁夫人也没有和你离婚?
唉,可惜了,我还挺喜欢丁夫人来着……
林朝在雒阳时,也曾明里暗里针对过曹操几次。但那是各为其主,所以曹操对林朝倒是没什么恶感。
此刻见他主动打招呼,便拱手笑道:“多谢子初挂怀,某还算安泰。”
又寒暄了几句之后,刘备便有些迫不及待地开口问道:“二位,此行也是为讨董而来?”
见刘备说到了正事,张邈正色道:“不错,某此行募集一万三千兵士,特来与使君会盟,誓要攻入雒阳,诛杀董贼。”
曹操也在旁附和道:“董卓乃国贼也,某虽兵微将寡,却也愿诛贼讨凶,报效朝廷!”
“好,好!”
听完二人的话,刘备甚是感动,开口道:“二位果然汉室忠臣!如若不弃,可一同进军,赶赴酸枣,与众诸侯共商大事!”
“正有此意!”
张邈和曹操拱手道。
林朝大笑道:“有诸位在,何愁董贼不灭!此情此景,某欲吟诗一首,以传后世。”
众人:???
张邈和曹操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彼此的疑惑。
风闻他林子初智计高绝,一身谋算的本事更是鬼神莫测。
可,没听说过他会作诗啊!
刘备也有些迟疑,不禁看了赵云一眼。
子龙,你见过子初作诗吗?
赵云微不可查地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见过。
刘备叹息一声,心道有外人在场,子初你可别整出什么幺蛾子,到时候大家都下不了台。
不过众人都自诩高雅,见林朝诗兴大发,也不好阻拦。
最后张邈笑道:“子初有何佳作,不妨让我等欣赏一番。”
“那是自然!”
这一刻,林朝很是膨胀。
只见他望着曹操,口中轻吟道:
“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初期会酸枣,乃心在雒阳!”
众人本以为林朝要整什么烂活,谁知听他吟出的内容,竟丝毫不落俗套,更是与如今的情景颇为契合!
可就是……太短了吧!
刘备听完,愣了片刻,见林朝没了下文,不禁开口问道:“没了?”
“没了。”
林朝摊手对众人笑道。
众人:……
“无妨,无妨,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足可传世!”
张邈笑着夸赞道。最基本的鉴赏能力,他还是有的。
闻言,曹操也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他本就是诗赋大家,自然能看得出这四句的妙处。
只是这诗……为何自己感觉这么熟悉呢。
这风格,倒是与自己颇为契合。
对于张邈的夸奖,林朝坦然受之,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
废话,当然能传世了!
这原本可是曹操的名作,蒿里行。
没错,我就是要当你曹操的面盗你的诗!
穿越不做文抄公,简直该天打雷劈!
自穿越以来,林朝就一直过把才子的瘾。只是这个时代武德太过充沛,柔弱公子不吃香,林朝一直没找到机会输出自己腹中的存货。
直到今日,才有机会当着曹操的面,光明正大的把他的诗吟了出来,并将其染上了自己的颜色。
甚爽!
至于为何不盗一整首?
因为曹操下一句写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