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百零四章、1993年,希望  重生1977年从知青开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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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布里添加了特殊材质,透气性强、耐磨、中度防切割、布料亲肤、弹性好,可以非常方便的做各种战术动作,就算是噼叉也没问题。

口袋经过精心设计,各种战术edc都有最顺手的地方塞,南易手里的这条稍微有点不一样,所有的设计正好左右互换了一下,贴合他一个左撇子的习惯。

把牛仔裤换上试了试,南易觉得非常舒适,以后只要不出席宴会,他的穿着将会以牛仔裤为主。

到衣帽间挑了一件搭配的羊毛衫换上,南易出门去了阮梅那里。

坐在院子里的阮梅一见到南易,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狡黠一笑,嘴里开始哼哼,“红彩妹妹,嗯唉哟,长得好那么,嗯唉哟,樱桃小口,嗯唉哟,一点点那么,嗯唉哟……”

“吴仕龙还是李东元?”

阮梅嘴里哼的歌叫《虹彩妹妹,由吴仕龙、李东元两人组成的双人组合豹小子演唱,差不多和小虎队是同一期冒出来的,不过知名度比不上小虎队。

“都不像,穿衣风格有点像。”阮梅站起身,来到南易身边,伸手摩挲羊毛衫,“你这样穿,看起来很年轻,平时的穿衣风格显得成熟,看起来年龄大了十岁不止。”

“在生意场上,年纪小不是优势,后生仔会被轻视。”南易摆弄一下阮梅黑白拼接羊毛衫的领口,“快过年了,我的新衣裳还没添置,陪我去。”

阮梅扶了扶眼镜说道:“又不是细路仔,你还在意这个?”

“新年添新衣,传统还是要遵守的。”南易搂住阮梅说道:“出发。”

“急什么,我要换隐形眼镜。”

“不用换,四眼妹挺好。”南易拉着阮梅往外走。

“我还要化妆……”

阮梅的呐喊被南易堵回肚子里,眨眼间,人已经到车里,车子驶出。

南易两人并没有去什么品牌店,而是来了深水步的平民街市,易瑾茹早就打了招呼,今年的除夕要去南家的四合院吃年夜饭,南易要挑一件时髦的港货当新衣。

今年内地流行的男性正统服饰依然是西服,两人来到一个卖西服的摊档,阮梅挑了一会,拿起一件在南易身上比划了一下,“这件怎么样?”

南易捏住左衣袖,拿起瞄了一眼,“不好,唛头太小,我要大一点的。”

“买回去唛头就要剪掉,大小有什么关系?”阮梅迷茫的问道。

“你不懂,要的就是唛头够大,穿出去才气派。”

“痴线。”阮梅轻啐一声,把西服挂了回去,继续看其他的,没一会,又摘下一件,“这件唛头够不够大?”

南易看见左衣袖上缝着一块四方的唛头,立马赞道:“好好好,就这件。”

阮梅拿着衣服又在南易身上比划,“不好,尺码太大,你穿着不修身。老细,有没有小一码?”

“靓女,最后一件啦,看看其他啦。”摊贩回道。

“换一件吧。”阮梅故作遗憾的对南易说道,她其实并不喜欢手里的这件衣服,在她看来,南易穿上会有点滑稽。

南易从阮梅手里拿过衣服,套在身上试了试,拿起摊上的镜子照了照,西服穿在他身上松松垮垮,气质被衬托的呆呆的,但是,这正是南易想要的,这件西服一上身,一股浓浓的时代气息扑面而来。

歪嘴一笑,“这就是我想要的,就这件。”

三七分、四六分、中分,稀疏的胡须,松垮大一号的西服,条文羊毛衫,下身一条西裤或蓝色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旅游鞋,是当下男性最时髦的打扮,这一身穿出去简直帅呆了,酷毙了。

不顾阮梅的滴咕,南易和摊贩讨价还价后,把西服买了下来,没脱,直接穿在身上。

“奀仔,真的不好看,快脱了。”离开摊档后,阮梅依然在滴咕。

南易嬉笑一声,“别闹,这是最时髦的。”

“大陆最时髦啊?”

“差不多咯。”

“讲大话,你去骗其他人啦,我在大陆念过书噶。”阮梅满脸的不信。

“你爱信不信,走快点,有人看过来了,真不应该让你去拍戏。”南易看到有行人驻足在打量阮梅,可能已经把她认出来了。

“怕什么啦,我又不拍戏了。”

“好啦,姑奶奶,我怕。”

“咯咯咯,睇前面,黎胖子的狗仔。”

两人笑笑闹闹着回到车里,南易把西服脱下来放进一个袋子里,“我七点半上游艇,还有几个小时,你想去哪?”

听到上游艇,阮梅瞬间警醒,“和谁?”

“关尔夫。”

“就你们两个?还是会有李持靓、高之琳、袁芬妮?”

“嗯?”南易诧异道:“怎么还有袁芬妮?”

“你不知道?八卦报纸上已经登了,关尔夫去剧组同时探班高之琳和袁芬妮,李持靓都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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