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七十章、派拉蒙裁决  重生1977年从知青开始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莱坞八大虽然并未试图垄断电影的生产,但在发行环节,的确存在不少垄断行为,这一点必须要打破。

一开始,纽约地方法院提出一个和八大协商出一个“可以保证充足竞争的影片发行制度”,不过这个思路送到最高法院[高法]审批的时候被否了。

高法认为,纽约地法提出的这种制度根本没有可行性,更糟糕的是,为了监督八大是否在执行这种制度,不得不浪费人力物力,投入到旷日持久的对八大的日常操作跟踪中。

这么干太不划算了,还不如想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

这个好办法就是把影院从八大的大片厂中永久的剥离出去,只要制片、发行和放映不在同一家,那之前八大的垄断做法自然不攻自破。

最终八大剥离影院的过程持续了三十几年,直到现在还没有彻底完成,倒是那些在发行操作中的非法手段,消失的非常快。

按照高法的要求,电影发行不再是多部影片一起打包,而是每部影片单独谈判,根据影片的质量,对所有影院一视同仁。

反过来,影院也不许对发行商区别对待。

不过南易看着手里关于当初高法提出的策略,这其实也是有漏洞的,难怪现在八大中的好几家又开始对影院虎视眈眈。

八大按照高法的要求,分拆成一家影片公司和一家院线,双方不得互相干涉对方的运作。

如果影片公司希望重新进入放映环节,或者院线想进入制片发行环节,都需要向高法陈情[陈述情况],只有被鉴定为不妨碍行业内竞争,高法才会批复。

这里就有点扯淡了,只要两家公司还属于同一批股东控制,虽然做起来没有以前方便,可互相照顾一下还是比较容易的。

不过尽管如此,这也造成了八大对电影发行渠道的控制减弱,所有影片得到了比以前更公平的竞争条件,独立片商的影片又更多的机会进入影院。

这也就造就了现在好莱坞的独立片商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

不过这种情况等里根上台以后就有所变化,里根奉行的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对托拉斯垄断的监管非常松,他推行小华府、不干涉、效率优先的政策,相当于把大萧条时期的罗斯福新政颠倒了过来。

《舍曼法案》在这个时期,也被重新加以理解,一些过去被认为是垄断的行为,现在却合法了。

这就预示着大兼并时期的来临,从进入八十年代开始,羙国的公司合并案件发生了不少,很多公司都在低调或高调的大肆扩张。

八大自然也嗅到了里面的机会,1980年的时候,里根还没有入主白宫,勒夫氏院线就向高法申请重新开展他们的电影发行业务,万万没想到,高法居然批准了。

虽然有一些附加条件,勒夫氏不能放映自家的影片,尽量不要和派拉蒙裁决发生冲突等等。

勒夫氏院线几十年前其实是米高梅的一家子公司,这么一来,勒夫氏又变相的回到米高梅的怀抱。

1981年,哥伦比亚购买华得理瑞德院线48%的股份,同样获得许可。

1983年,CBS、HBO和哥伦比亚影业联合创办三星影业[TriStar],因为他们的合并被认为可以增加电影业的内部竞争,也没有遭到阻止。

毕竟,三家公司都是制作和发行公司,并不涉及院线。

可在不久之后,三星影业就开始兼并勒夫氏院线,这个做法居然也得到了高法的鼓励,最近这段时间,独立影院的老板们就开始跳出来了,呼吁废除派拉蒙裁决会危害电影行业的自由竞争,最终损害的是观众的利益。

可他们的呼吁,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支持,三星收购勒夫氏的成功,犹如是打响了八大反攻的第一枪,霎时间,八大就内部吞并,从八大变成了七大。

接着一个个蠢蠢欲动,华纳兄弟大打出手,一下子就购入了多家院线的股份;派拉蒙斥资三亿美金,一下子就收购了百多家影院。

然后骚操作开始,华纳向派拉蒙拥有的院线注资,两大之间开始强强联合。

其他的几大,除了20世纪福克斯,其实都在互相串联着,目的很简单,独立片商和院线都得仰他们的鼻息,独立电影必须交给七大的其中一家来发行。

否则,就自己一家家的去跑电影院吧,看看有多少人会搭理。

这就保证了七大能够吃到好莱坞电影行业里最肥美的那块蛋糕,独立片商只能吃剩下的。

要是一个独立片商认为自己的影片的潜力很好,那就必须交给七大的其中一家来发行,不然就是片子再好,也没有机会拿到很高的票房。

南易拿出计算器,计算了一下院线的投资回报周期和回报率,又算了算以后影院重新装修和放映设备更新的投资,计算的结果,他并不看好在北美投资院线,回报周期太长,回报率也不高。

倒是可以考


加入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