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轻。
麟龙道、极州、静安府生人,几代单传,干的都是剑子手这营生
我还算有些天赋,十来岁一手快刀已然使的极好,接替了自家老子,做起了剑子手。
那年头,天下很乱,法也乱,一个秋天,甚至可以砍上百颗头,没几年,我就迟了。
有人的行当,就有规矩,刽子手这行,说的是百无禁忌,但其实也有规矩,
小地方的剑子手,砍头不得超过九十九,而我,已经砍了九百九十九颗头,
可我才二十来岁,闲不住的性子,正巧那年,边疆起了战事。
天狼王庭之主“卓力格图率百万盖战之军犯边,欲在大明王权更迭之时,鲸吞大明。
那一年,烽火连天。那一战,太过惨烈。
朝廷发动了动员,十道之地,不知去了多少人。
我自问刀法不错,也是换了血的好手,可在那一场大战之中,只能从民夫做起,
战事激烈,而军中各类供给十分之足,未多久,我已有了参战的资格。
没有喜悦,只有麻木。
一战又一战,我不知砍杀了多少狼崽子,也不知受了多少次伤,只是身边的同袍换了一批又一批。
而我,也很快成为了先锋军的小校。然后,我加入了玄甲精骑。
听说这家的主帅,是老麟龙王的儿子,据说是麟龙王侧妃动用关系,要为自家儿子组建一支骑兵。
嗨,希望不是个纨绔子弟吧
追风赤云马、凤翅镏金镜,着玄甲,配披风,瞧这模样,不像是个打仗的,
但他,不是纨垮。
其后的多年,我无比庆幸自己加入了玄甲精骑,不是因为自己得以保存性命,而是有幸能够追随他
我,包括八千同僚,人人都愿意为他去死
玄甲
玄甲
一战,又一战,玄甲精骑的名声大噪,战场上,敌人望风而逃,大离先锋军,被我等一战击渍
什么军神黎渊,什么天狼精骑
胜了
大战结束了,我们回到了麟龙道,衣锦还乡,人人皆有封赏,家家都有了土地。
我,一步登天。
曾经的乡绅大人物,在我面前点头哈腰,腰继万贯的大商贾,送来了娇亲美婢
我们的宅子,土地,财富越来越多,八千人各個封妻荫子,拥田千顷,成为了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百战余生,这是我等应得的。
所有人都这么告诉我们,我们,也这么认为。
直到有一天,孙二山,死了,死在了王府之外,百战不死的玄甲十二统领之一,撞死在石狮子上。
那是孙二山啊
他的父兄,皆是阵亡之玄甲,而他自己,每战先登,悍不畏死,甚至曾为王爷挡下过神臂督,断了一臂,
可,他的儿子,奸淫了人家的妻女,并杀人全家,被判了斩首
王爷不见他,他就撞死在门前,死前,他恳求王爷容他替子赎罪,饶了他那一根独苗
可惜,他的儿子仍是死了,王爷亲自主新,于众目睽睽之下,新了那孽障。
我知道,王爷是在警告我们。
那之后,我散去了田亩、家产,只有一子的我,早已吃穿不尽,花销不完,
可很多人,他们并不愿意舍弃这一切
他们,在违抗王爷的命令
分明,他们都曾是王爷一令下,可以赴死的百战老卒啊
现在居然
我不理解,却也无法改变,只是随着王爷一起,搬离了繁华无比的麟龙道城,回到了静安府。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那一年死了多少玄甲老卒,只看到王爷变得沉默,似乎没有那么意气风发了。
他,老了
当那个可怕的念头浮现在我心头时,我猛然问发现,我已经老的不成样子了
某一日,我发现王爷离开了静安府,我匆匆追上去,王爷是要再进大衍山
他,只带了我一人。
是了,我们都老了,追风赤云马,也早死了很多年了。王爷受伤了
哪怕是七十年前,他都没有受过如此严重的伤,但他却在大笑。
这种笑,只有在玄甲初成,以八千迎战大离精锐三十万的前夕,才有过。
王爷他
晚风吹动残阳,荒原之上,有着残旗飘扬,断裂的兵戈与一具具白发老卒的尸体黏在一处。
风中,尽是铁血硝烟的味道。
“可惜,这一次,我没能跟上去&;
靠着新坟,白发染血,刘轻神情萧素而黯然
“或许,去了也无甚用,我们这群老家伙,已然帮不到王爷什么了&;
“或许老王爷只是不想你们再有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