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亿的损失,以后谁还敢在路上开车。
最近小编接到爆料,上一次沸沸扬扬的电动汽车追尾事件,有了最新的进展,司法鉴定肇事司机带来的损失高达30亿。
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小编来说,30亿是一个什么概念,我就不知道这样的货物上高速究竟是对是错。
反正小编要是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这辈子就完了,30亿的货物,为什么不用警戒措施?为什么不专门封路来运输,偏偏要跟民用车辆在一起,这样的后果谁能够承担,大家以后在路上开车的时候,是不是都要担心前面的车里有价值几十亿的东西?
小编在这里也不可否认的是肇事车主追尾的确有责任,但是谁能想到追尾的车辆里面有价值30亿的物品。
还有这30亿价值是怎么来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怎么样出具这样的鉴定结果的,我想很多人跟小编一样需要知道。
30亿可以买五架民航飞机了。
30亿可以买多少栋大楼了?
站在大众的角度想一想,这30亿合理不合理?
小编认为哪怕退一万步来说,这30亿的货物在道路上行驶,这是对普通人的不负责,也是本身货物运输方的不负责。
根据小编的最新信息,肇事方已经申请了重新司法鉴定。
这个新闻下面评论简直瞬间就火了起来,以每秒钟几百上千条评论的增加着。
第1个评论是:追尾全责,这是法律规定的。
下面有好多的评论,还有一些口吐芬芳的评论:“祝愿楼主出门就追尾豪车。”
“楼主就是一个没有车的二货。”
“30亿的东西在高速路上运行,本身就是自己不负责任,责任应该自己承担。”
“楼上两个傻子,法律规定追尾全责,随便你们怎么说,我要说的是活该。”
“就是最讨厌这种闯卡的,有钱买百万豪车,没有钱来付这个费用,我也说活该。”
“这小编是收了钱的吧,这小编估计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了,这种事情以为是一般的事情,这钱可不好拿,说不定小编要去裁缝纫机了。”
“有利益纠葛在里面,只要查出来,写文章这小编要把牢底坐穿。”
“小编看不懂局势,既然出具了30亿的财产损失,那么肯定就不会重新开过,肇事方哪怕把家财卖完了也要赔钱的,小编后面还能拿到钱?”
“现在的新闻编辑有几个有多少文化的,只是知道抓眼球,有些错别字满天,也在当编辑。”
有关这个话题的舆论一下子就爆发了起来,现在主要是分为两派,第一派认为就要按照追尾全责来触发,这种人就是活该。
第二派认为价值30亿的货物没有做到安全保障,应该损失自己负责,普通人根本负不起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