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两百零四章 总决赛最后一首歌  这个明星很想退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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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的,听也听不清。”骆墨道。

“没,没什么。”丁小余搓了搓自己的双手,开始热身。

骆墨也没有太在意,等到舞台通道打开后,就道:“走吧。”

说着,师徒二人就并排向前走去。

此时,孟晓光已经在舞台进行最后的介绍。

“下面要场的歌手,无需我再多说了吧?”

全场立刻就响起了骆墨的名字。

孟晓光笑了笑,道:“那么,接下来就是本季《情歌王》中,最后一首参赛曲目!”

“让我们有请歌手——骆墨!”

在一片尖叫声中,骆墨与丁小余并排走出。

舞台通道处的光线有几分昏暗,故意营造出了这种看不真切的效果。

大家看着来者,只觉得一高一低,隐约能分辩出男女。

“啊!一男一女!真的有帮手!”

“可决赛并没有帮唱赛制啊!”

“是负责伴奏的吧,我看舞台有两架钢琴!”

“一看到钢琴,我好像大概能猜到是谁了。”

等到大家看清二人后,立刻有人发出欢呼声。

丁小余被誉为国民妹妹,她的观众缘还是很好的。

因为她没有很多童星身那股早熟、势力、精明、虚伪的劲儿。

她总是那么安静,那么乖巧。

就像此时观众大喊着她的名字,她也只是微笑着小幅度挥动着小手,算是在矜持地打招呼。

她也就在片场演戏的时候,会表现出自己的爆发力与戏剧张力,借此来宣泄心头压抑着的部分情绪。

穿着黑色大衣的骆墨,与穿着黑色小礼裙,披着一条披肩的丁小余,一同在舞台中央处站立,然后朝观众们微微鞠躬。

鞠躬后,二人才一左一右的在两架钢琴前落座。

很多观众都清楚,二人是师徒关系。

网络的互动也挺多的,看起来关系很亲密。

“哇,小余来帮忙弹琴,厉害了!”

“钢琴天才少女和她的鬼才师父!”

“妹妹年纪还小,我就不乱嗑了。”

“绝了,先前还沉迷在《猫妖》的预告片里,现在两人站在一起,还有一种时代穿越的感觉。”

“哇,我好吃妹妹的颜啊,她好好看啊!”

“是啊,气质很好!”

师徒二人坐好后,对视了一眼,然后就动作很统一的把双手放到了琴键。

观众们的注意力开始集中起来。

“最后一首参赛歌曲了!最后一首!”

“骆墨究竟会拿什么歌曲,给《情歌王》收尾呢?”

这首歌,和《枫》其实出自同一张专辑,都来自于《十一月的肖邦》。

这张后来被称为《十一月的嚣张》的专辑,在当年乱杀,在十几年后的热歌榜,依然占有着一席之地。

从专辑概念看,这张专辑走的路线是将【古典】与【流行】进行结合。

专辑内写着的介绍就是:浪漫古典因子谱出音乐新诗篇。

这在当年,可谓是一种极其大胆的尝试,算是开拓创新。

早年间,周杰伦一般习惯性的在每年的夏天发布新专辑。

可在05年的夏天,他却没有像以往一样发片。用当年的解释来说,就是想在音乐制作更精细,琢磨再琢磨。

想不到吧,他以前发专辑竟如此勤快。

还真是回不去的曾经。

而在那个盗版横行的年代,有一首歌在Fm首播后,主持人在前奏声中说了很多的话语,以防盗版。

她说的是:“现在要给你的正是周杰伦Jay的超级大首播!但是啊一定要讲话,因为就有很多不法业者,所以不好意思,请大家多多包涵吼.......”

结果盗版把整个首播的所有内容都给录进去了,包括这个女声........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女声在今天都被誉为了经典,被誉为了回忆杀!

很多人在多年前超烦听歌前还要听这么一段啰嗦的话语,如今再回首去听,只觉得记忆不断翻涌。

而这首歌,同样也是前奏杀。

光是一个前奏,就足以秒杀现在市面的大部分歌曲。

实际,这首歌的曲子,吉他声同样很出彩。骆墨本身的想法是由他弹吉他,丁小余弹钢琴。但徒儿想要二人联合弹奏,他也就遂了她的愿。

一阵稍显嘈杂的声音,在伴奏声中浮现。

有点儿像是小时候电视机里的杂音。

紧接着,歌名开始在大屏幕浮现。

诸位可曾听过一句话:

——《夜曲》一响,台领奖!

.......

(ps:第二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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