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斯曼对缇丽主人的态度差点把老头吓死,终于绷不住、小心翼翼的说道:“尊贵的女爵、还有阁下,无论如何,真的不能啊,您能来这里小人蓬荜生辉,小店脏乱,不敢污了贵人足履,还请离开吧,至于这些贱肉牲口,也是万万不能留在贵人身边的,这是奴隶们吃的贱肉啊...”
老头那叫一个声泪俱下,垂垂老矣的身躯都在哆嗦。
“什么?吃肉?这么可爱的小可爱们你怎么下得去手!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正在厉蕾丝准备为可爱而放弃传统美德时,就听外面一阵兵荒马乱。
“把这个贱肉店铺围了!明斯克爵爷吩咐,一只苍蝇都不许跑出去!都给老子仔细点,不然通通扒了皮点天灯!”
“里面的人听着!交出明斯克爵爷府偷跑的乌斯曼奴仆!”
老头听到外面的吼声,吓得口歪眼斜嗝喽一下仰天就倒,老王吹着口哨把老头推到旁边躺好,眉开眼笑。
“这个欢迎仪式老子喜欢啊,装逼打脸什么的桥段,难道不应该是像老子这种主角的标配日常?孙贼!你爷爷出来啦!”
“等——”
“放肆!哪里来的乌斯曼蠢猪!”
“该死,竟敢冒犯明斯克爵爷,给我叉起来!”
“剥皮!剥皮!剥皮!”
说来尴尬,但事实显然和老王想象的有亿点点出入,要知道这群奴隶和奴隶主个个体质超强动辄二十几c的力量值,他就这么干巴巴的a去显然是破不了防的...
厉蕾丝抱着大松鼠跟出去,就看到五个穿着兽皮的强健奴隶正用巨大的两叉黑铁叉将老王五肢(嗯,显然是四肢+脖子)死死怼在墙。
相比于五条20c巨汉,老王的挣扎就像只肥蛆一样无力和尴尬。
“噗嗤!”厉蕾丝笑喷了,“喏,你最喜欢的打脸桥段ho~主角的标配日常ho~”
“...”
一身用宝石和黄金装饰青铜色盔甲、骑着一匹巨狼的明斯克伯爵见到厉蕾丝从里面走出,瞳孔微缩,右手却仿佛本能的花哨优雅绕圈抖动,行了个贵族礼节,嘴皮子利落极了:“这位容颜如覆羽龙兽尾羽一样灿烂动人的女爵,35年来无缘在城邦中一睹阁下芳容,显然是身为索契家主的我、明斯克伯爵今生所犯下最大的原罪。”
“啊?你说什...”厉蕾丝停止抚摸巨松鼠的动作,反应了一小会,剑眉倒竖甚至带点不可思议的说:“你他妈是在调戏老娘??”
“嘶!”听闻此言,这位明斯克伯爵眼睛简直在放光,矮下身体对从小陪伴他一起长大的仆从头子低声道,“我喜欢这样迷糊可爱的女人,我的天啊,她就是我的款,一定是我昨天虔诚的祈祷感动了伟大的父,才赐下这样一位美妙的丽人。”
仆从头子疑惑的瞟了一眼身后已经目瞪口呆的、前来通风报信的、兔肉贩子小里斯克的舅舅,干咳一声:“大人,这是位女爵啊,小里斯克说的那个是乌斯曼...”
“不!她!就是她!”明斯克眼睛里的自我攻略和戏刷刷翻篇儿迅速快进到儿砸继承家族的阶段,“一定是她!无论付出任何代价!她!这位天使一样的女爵阁下!一定会是缇丽城邦最最强大的索契家族、明斯克伯爵的夫人!并将为索契家族诞下最尊贵的嫡系血脉!”
“大人!”奴仆头子面色古怪,“当街强抢一个乌斯曼奴隶和女爵是两码事,您...即使您是伯爵也不行啊,宗教裁判所的宗长们会发飙的!”
“混账!什么强抢!”听到宗长俩字,明斯克伯爵瞬间一哆嗦,义正言辞道:“我明斯克爵爷行的端做得正向来光明磊落,那什么,你去,现在就去将缇芬街角那间花店买下来,我要将缇丽城邦最娇艳最洁白的百合全部送给这位纯洁无瑕的女爵,她会被我感动,她会看到我的爱意和诚意,她会答应我的求婚,她——”
“大人您小点声,女爵阁下可能听到了,啊她走过来了!”
“美——”
轰!
在路人视角中,尊贵的明斯克伯爵宛如黑色的礼花一样爆开了,向四面八方激射着破碎的黑铁盔甲元件和各色宝石....
先别管明克斯伯爵咋样,总之看热闹的已经开始哄抢“黑陨铁”碎片和宝石了。
“啪嗒~”
莉莉丝嫌恶至极的将明斯克从几十米外一堆洋葱和土豆里提溜出来,糊泥泡一样扔在厉蕾丝面前,厉蕾丝抱着兔子居高临下。
“你有什么大病?”
明斯克伯爵挨了这一下居然只是吐了几口血而已,瘫在地看着宛如被阳光镀一种朦胧和圣洁的女人,眼里简直在噼里啪啦的往出蹦小星星。
“强大,又美丽,还带点可爱的小迷糊,简直太美妙了,哦,天啊,我死了!”
“伟大的父啊,您对明斯克的偏爱将让您收获索契家族最谦卑、最真诚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