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对眼。
这还有啥说的,两狗见此一跃而出,一帮毛茸茸的小肥狗也紧随其后。
不一会儿就把兔子擒回来了。
陈凌也不准备带回去,当场分给小狗们吃掉。
大家也都爱看这群小东西们吃肉,大狗把皮子咬开之后,它们就争前恐后的围着兔子撕扯起来,一边吃一边呜呜的叫,一个个奶凶奶凶的。
它们吃得越兴起,大家看得越高兴。
等它们分完一只兔子后,陈凌看了看它们的肚子还没有鼓起来的意思,还是这兔子不肥的缘故,它们只吃了个半饱。
于是挥挥手,继续前进。
庄稼地里,地边下缘稀疏的草丛下面,有流水冲出小沟的地方。
是兔子最爱待的地方。
与之前那处山狸子洞的所在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这样的地方,放慢脚步,细细观察,手提灯的光照主要是找兔子的两只耳朵,找到了,兔子往上一跳,这就是个见光的过程。
只要被光照到,这兔子就跑不掉了。
就这么在麦田转了一大圈后。
他们一帮子人先后掌灯,在麦田晃着找兔子。
每当找到后,就高兴的大呼小叫,让狗去追,自己也跟着跑过去。
追回来再喂给小狗吃。
一个个兴致勃勃,玩得不亦乐乎。
小狗们分了两只便吃饱了,剩下他们也还剩了七八只兔子。
梁越民一家子开车走的时候,陈凌分给了他们一半。
自己回去就剥了两只,夜里就开始熏上了。
明天起来就能吃到热乎乎的熏兔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