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错哪了。”
“我每天听得多了,私底下一琢磨,能琢磨明白好多事……”
他说着话,手上也并不停,用淀粉“唰唰唰”的打粉芡。
而后指着逐渐滚熟的汤锅道:“就比如这勾芡,就得这一勺子下去,芡得准了,这汤才是锅好汤,勾两遍的都得挨打。”
“啊?这是为啥?”赵大海疑惑。
“你一勺子下去,这芡准了,这锅汤是透的,一遍不准勾两遍,这汤就是浑的,可不是挨打嘛。”
陈凌说着,手上给他们演示了一遍。
事实证明果然如此。
把几人看得直叹。
陈凌却很无奈:“同志们啊,我就是个半吊子,咱们别在旁边看着了,你们这又看又白话的,我放不开手脚。”
几人听了哈哈直笑,拍了拍他的肩膀,就走出去给他帮点小忙。
他们不守在跟前。
陈凌就正式忙活起来。
前前后后,花了两个来小时,这桌酒菜才正式做出来。
辣椒炒野鸡肉,就是用陈凌自己带来的那只半大野鸡炒的,本来还是想做小野鸡炖蘑菇的,但是待会要煮羊肉就没做,加上王聚胜家的辣椒不错,陈凌就用辣椒炒了一瓷盆。
半大的野鸡是初春破壳的野鸡崽刚长起来的,农田里、草垛里都不缺虫子,所以长得相当肥实,且肉质鲜嫩,骨头咬起来都是酥的。
土猪肉做了道回锅肉,这回锅肉是陈凌真正的拿手菜,前世都吃腻了,现在许久不吃,做出来竟也别有一番滋味。
羊肉烧萝卜,在土灶上炖了一锅,火候将将好,炖的时候陈凌偷偷加了两滴洞天溪水提味。
于是出锅之后,连萝卜都带着浓浓的肉香味,羊肉被柴火炖的夹起来一咬,在嘴里一嚼直接就是那种爆浆感,汤汁混合着肉味溢满口腔,且一点腥膻也无,那味道就别提了。
还有一道溜肥肠,是赵大海特意要求做的,这道菜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两个女人不吃,王聚胜也不吃,就陈凌和赵大海吃,味道好也全是靠洞天水提上去的。
这顿饭,四个荤菜,另有五个用豆腐、花生米、野蒜之类做的家常素菜,还有满瓷盆汤,摆满了王聚胜家的大圆桌。
好家伙,菜一上桌,众人的筷子就没停过。
山野珍味,加上十年藏的小五粮,吃得赵大海直松裤腰带,满嘴流油,搂着陈凌肩膀问他啥时候开饭店。
陈凌要是敢开饭店,他就敢住在饭店不走了。
这厨艺强的,刚才绝对谦虚了。
听得一伙人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席间,秦秋梅也渐渐放开,能看得出来,经过这一顿饭,她算是对陈凌彻底改观了。
也明白过来之前为啥王聚胜天天找着陈凌帮他干活,也要多蹭他家一顿饭。
别说是王聚胜,就这饭菜的味道,换成是她,她也愿意去帮陈凌下地干活。
于是这婆娘也开始和陈凌聊一些家常的话题,尤其特别请教了一番他做菜的技巧。
陈凌也笑着一一回答,反正能说的都说了,做不好吃不怪他。
几个人说着话,把肚子吃得滚圆,也没把桌上的菜吃完。
当然,剩下的都是素菜。
四个荤菜直接被吃了个底朝天。
千万别小看这四个荤菜的量,农村招待客人向来是比较实惠的,都是直接用盆子上菜,这四个荤菜换做平时,七八个人也是够吃的。
只因陈凌做得味道太好,几人不停地下箸夹菜,不知不觉就给吃完了。
“哎哟,我还从来没吃得这么饱过,素菜也好吃,可惜吃不下了。”
秦秋梅两手抱着肚子,轻轻呼出一口气,额头鼻尖已满是细汗。
这顿饭当真是把她吃了个酣畅淋漓。
但现在吃饱后,看着剩下的素菜,心里又满是失落,眼神都带着惋惜,只恨自己胃口太小。
“确实好吃,富贵这烧菜的水平飞涨啊,上次来俺家做饭还没好吃到这个地步哩,刚才俺差点把舌头都混着肉咽下去。”
“素素也真是有口福,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
张巧玲跟着笑道。
靠在她身上的娃娃也咿咿呀呀的冲陈凌说着不明意义的话,然后露出几颗刚长出的奶牙,冲他嘿嘿笑。
“大头,来,叔叔抱。”
陈凌对着小娃娃伸出手,这娃跟陈凌完全不认生,见陈凌伸胳膊,就从张巧玲身上起来,扶着椅子摇摇晃晃的迈着步子,一步一步的挪到陈凌跟前。
被陈凌一把抱起来后,就咯咯的笑个不停,没一会儿,就从嘴里流出长长的哈喇子。
陈凌也不嫌弃,用手帮他擦擦嘴,就继续逗他。
王聚胜家这小娃娃小名叫大头,是由于满月后张巧玲没奶水,这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