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到了背风处,这是新的监视人员开始工作。
这一夜,姜金才没有做任何动作,当太阳再次升起,外面重新恢复了喧闹时,这才背着个包袱,推开房门走了出来,准备出门了。
左重一边吃着油条,一边看着姜金才往街口走去,邬春阳立刻安排了机动人员进行跟踪,对方以往每天都这样,他们早就熟悉了。
喝掉最后一口豆浆,左重拍了拍手上的碎屑,问道:“按照你的经验,他今天会去哪卖货,咱们跟一跟。”
邬春阳送走跟踪人员,回头苦笑道:“他的活动没有规律,完全就是想去哪就去哪,只能进行尾随跟踪。”
左重考虑了一下:“老宋在这留守指挥,春阳和有光跟我去跟踪对方,看看他今天会不会跟其他人接头。”
说完他走出支援点,跟邬春阳和归有光骑上自行车扬长而去,附近的道路狭窄,骑车比开车更加合适。
靠着一路上的特务指路,三人很快追上了步行的姜金才,左重低着头加速踩了几下脚踏板,超过了目标。
姜金才瞄了一眼,见他没有任何停留,便继续向着计划好的目的地走去,对随后路过的邬春阳和归有光同样看了一眼,专心赶路。
住宅区外便是闹市区,一个十字路口通向三个方向,姜金才站在原地抽了一根烟,然后才向右一拐跟着川流不息的人流上了马路。
此时正是上工的高峰期,他在行人中左右穿行,利用一些高个子和胖子遮挡住身体,行色匆匆的他在着急上班的人群中并不显眼。
也没人会对一个衣着普通,长相普通的中年人感到好奇,姜金才走了一会忽然放慢速度,停下整理了一下包袱,悄悄观察着身后。
拥挤的人群里,到处是面无表情或者焦急的普通人,没有任何人因为他的停下而放慢脚步,有些被挡住去路的甚至对他怒目而视。
姜金才表情淡定,将包袱甩到身后继续混在了人流中,但是没走多远,他就在路边看到了一辆自行车,颜色和破损的尾灯很眼熟。
对于一个职业特工,快速记忆只是基本功,姜金才立刻把自行车和先前从身边经过的年轻人联系起来。
他很自然的放慢步子,脑海中回忆着年轻人的衣着,眼角看着扫视着路边、路边的店铺,很快发现对方正在馄饨铺子里狼吞虎咽。
刚刚对方那么着急或许是为了吃早点,看身上的衣服,应当是去学堂快要迟到了,姜金才再次把年轻人和他的车用心记忆了一遍。
随后他换上了黄包车在几个闹市区转了起来,直到坐上了第三辆黄包车,身边再也没看到任何熟悉的身影,姜金才这才彻底放心。
那个年轻人只是一个普通人,并不是跟踪者。
他一边观察着身后情形,一边想着最新的接头信号,他们蛰伏了一个月,特务处仍然在四处寻找女日谍,和查找灭口的三个杀手。
看样子对方不会轻易放弃,所以组长现在让他们集合,会不会有些冒险,姜金才有些担心,决定跟组长聊一聊,提出自己的意见。
黄包车最后停在了一件皮货行门口,姜金才扣扣索索的跟车夫还着价,扫视了一圈确定安全,终于把钱给了车夫,迈步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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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重说:“余下在(作者的话)里,就在文章结尾处,白天更换,字数一样,不会多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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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有童年、壮年和老年,我想没有一个人会觉得这是不美满的。一天有上午、中午、日落,一年有春、夏、秋、冬四季,这办法再好没有。
人生没有什么好坏,只有“在那一季里什么东西是好的”的问题。
我们抱着这种生物学的人生观念,那么除自大的呆子和无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之外,像一首诗那样地生活过去的。
莎士比亚曾在他的人生七阶段的那节文章里,把这个观念极明显地表达出来,许多中国作家也曾说过与此相似的话。
莎士比亚没有变成富于宗教观念的人,也不曾对宗教表示很大的关怀,这是很可怪的。我想这便是他所以伟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