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别说,运笔如飞的状态,用起来真的是会上瘾。
这种文思泉涌,刷刷刷一写就是大篇幅文字的感觉,真的是,太爽了!
江琬有点废寝忘食,中午没去膳堂用饭,午后也不午休。
直到下午天将擦黑时,才终于将整本故事写完。
这个时候一检查,她这一个日夜间,居然写了八万多字。这何止是神速,简直就是非常非常神速啊!
江琬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舒展了一下手脚。
然后又坐回桌案前,仔细将稿纸检查了一遍,查了查错别字和病句。
有问题的改过,没问题的略过。
都检查好以后,她又重新拿过一叠稿纸,开始誊抄。
誊抄的时候速度就更快了,有运笔如飞和墨池毫素的加持,毛笔在江琬手下简直就能化作一道残影。
她书写不断,不过一两个时辰,就将整个故事,八万多字全都誊抄完成。
再一装订,正好装订出了三个册子,每个册子两万多字,一指厚度。
这却是因为,毛笔字毕竟字号大,就算江琬写的是簪花小楷,也远比现代的小字印刷占空间,所以她一个册子只有两万多字。
但字数虽不多,故事也算不得很长,里头内容却非常丰富,其中还附带有不少图纸。
之所以不长,一则是因为这毕竟是要写给古人看的话本,用词自然是要精练些,要符合古人阅读习惯;二则是因为江琬急于推广,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写长篇。
接下来要考虑的则是,该怎么发表了。
这东西,要怎么拿出手,怎么保证到,它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被大量的西京百姓看到呢?
江琬觉得,自己应该去找秦夙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