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是肇事者亲人,肇孙,远方亲戚诸如姑妈孩子什么鬼,这部分只有四个人。第三部分人最多,肇事者的社区邻居。
之前说过伦敦社区凝聚力比较高有十七位社区邻居一起参加了肇事者的葬礼。其中就有那位知道肇事者于六点三十分离开自己家的邻居。这位邻居特别说明,她在葬礼上没有和其他人提及六点半的事。出席葬礼的男性为14人其中有五人戴礼帽,全部是年纪超过60岁的社区邻居。他们当天还讨论了礼帽文化。
与此同时,贝蒂拿到了搜查令,在苏特的家中搜出一顶黑色礼帽,礼帽内有一些头发正在进行n对比,不过苏特承认礼帽是自己所有。爷爷将礼帽作为成年礼传给父亲,父亲传给苏特,礼帽只是家族的一个代表性的物品,苏特从来没有戴过。但技术人员发现礼帽近期淋过雨。
或许礼帽可以解释,在发现礼帽后,贝蒂对苏特住所进行了深度搜查,发现了一张复印资料和两个弹炸盒。资料本体是一张随身记的小本子,上面用潦草的文字写着:六点三十分肇事者离开邻居家。弹炸盒上没有指纹,但是复印资料留有苏特的指纹。复印资料和弹炸都存放在靠墙书柜背面活动挡板内,原本这里是一个保险柜。
苏特终于开口说了一些干货,他在无意中发现了雷妮的笔记本。过程很有意思。雷妮是苏特等人上司,共用一个开放式办公室。雷妮在一个月前升任道路救援部成为值班主管,代替雷妮的新副主管上任后发现雷妮的抽屉底部掉了一本笔记本。新副主管和雷妮不熟悉,于是就让苏特把笔记本交给雷妮。苏特就把笔记本放在自己口袋里。
恰巧苏特要大号,恰巧苏特发现自己手机电量见底。没手机怎么能通畅?于是苏特只能把口袋笔记本拿出来做替代物。这本笔记本是探员的随手记,主要是走访时用于记录。雷妮日常不直接参与走访调查,因为逃逸案比较严重,雷妮才负责了这个案子。随手记只记录了逃逸案的信息,雷妮也没把随手记当回事放到抽屉中,因为开关抽屉的原因随手记掉到最后一层。
苏特对逃逸案的印象很深,翻看随手记发现了问题,雷妮知道肇事者6点30分人在点,为什么资料中没有体现这一点呢?苏特凭借记忆想到6点30分导致的破绽。这一发现让苏特非常吃惊,他立刻复印了关键的一张,把随手记还给雷妮,雷妮根本没想到随手记内有关键信息。
接下来几天,苏特查询逃逸案的资料,并且故意到受害者和肇事者社区办事,和居民聊起逃逸案。居民对一年前的逃逸案记忆犹新,苏特找到了正主。也就是能证明6点30分的正主。但接下来怎么办呢?
根据苏特所说,他不知道怎么办,因为即使肇事者在6点30分离开点,也不能说明他没有撞死女孩。再者肇事者已经当庭认罪。自己把这件事公布出来,唯一的后果就是导致雷妮被内务部调查,没办法改变什么。
苏特是一位正直的警察,他惦记这件事,于心不安,恰逢女孩周年祭日,他就去拜祭了女孩,遇见了女孩的父亲。但是苏特告诉贝蒂,自己什么都没说,最后推轮椅将女孩父亲送上车。
就在苏特想深入调查时,肇事者死亡,苏特下定决心忘掉这件事,但是又心有不甘,因此没有毁灭复印资料,只是把复印资料放回了暗格中。他告诉贝蒂,自己不知道盒子的事,自己也不是弹炸客。
如果说此时贝蒂还半信半疑,在对受害者父亲进行全面调查后,贝蒂确信苏特是弹炸客。贝蒂提审了女孩的父亲,拿出通话记录,询问经常与他通话的人是谁。这个号码在肇事者死后开始和女孩父亲通讯,号码的主人正是苏特。
原本女孩父亲不肯回答,贝蒂将女孩母亲从国外请回来,终于女孩父亲告诉贝蒂,对方说他叫苏特,是一年前负责调查逃逸案的警探。苏特不仅说明了真相,说服女孩父亲复仇,还给他提供了药炸与材料,女孩父亲按照图纸和网络教学制作出五枚盒子弹炸。
伴随苏特被逮捕,内务部介入调查,雷妮承认了自己忘记了6点30分这件事。在弹炸威胁后,她想起这件事,立刻查询资料,发现自己没有把6点30分记录到报告中。她对此非常后悔,但是为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她选择了隐瞒。内务部将召开内部听证会,研究最终处理决定。
肇事者已经死亡,无法证明肇孙是否为真正肇事者,肇孙面对询问不承认自己是肇事者,不可能再追查逃逸案。
历时10天的弹炸案落下帷幕,苏特和女孩的父亲被捕,雷妮接受内部调查,很可能会被解雇,被起诉的可能性很低。女孩的母亲为女孩父亲请了好律师,律师表示制作不代表使用,警方缺乏直接证据。在苏特不承认自己是弹炸客的情况下,只要父亲坚持自己不知道对方制作弹炸的目的用于谋杀,他再借用父亲残疾人身份,有很大把握让父亲不用坐牢。
在苏特被羁押的第二天,梁袭在贝蒂陪同下见到了苏特。在苏特被羁押后,金发侠走访了苏特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