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将小红鞋捡起来,不安的预感愈发强烈。
擦去鞋的草芥和泥土,林易仔细打量了一番这只鞋子,应该是一名八九岁小女孩所穿大小。
这年纪...和云云恰好符合啊!
“咦,这鞋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唔,对了!这不就是那个叫云云的小姑娘穿的红鞋子嘛。”
“你记得?”
“没错。”曹达华笃定地说道,“那天买花的时候,我不是蹲下来逗她的嘛,这鞋就在我眼皮底下,印象深的很。”
林易拿着这只鞋子,看向前面黑漆漆的道路。
“曹大哥。”
“嗯?”
林易将红鞋交给曹达华,说道:“你拿着这只红鞋,去问问农户村子里的人,有没有见过云云或者穿这红鞋的小女孩。”
曹达华接过红鞋,问道:“林兄弟,那你呢?”
“我走这条路,我觉得刚才的黑影是在提醒我应该往这条路走,还有这只红鞋也出现在这里,我的直觉也觉得刚才那个表演猴戏的大汉有些不对劲,所以我要追去看看。”
“林兄弟,你一个人路,我有些担心呐,你又不会武功,要是遇歹人怎么办?我和你一起吧。”
林易非常坚决的摇了摇头,说道:“曹大哥,如今我们是与时间赛跑,任何的可能都不能放过,我走这条路,说不定只是在试错,你走的那条路才是正常的道路,我们谁先办好自己那一方的事,便到另一方那里汇合好了。”
“好吧,林兄弟。”
林易的话具有非常强大的说服力,和林易一起办过案的曹达华知道,林易做出的决定是错不了的,最起码比自己的决定要强许多。
两人说定,便在这里分道扬镳。
林易刚走出几步,那曹达华突然在身后叫到自己的名字。
“怎么了?”林易回头。
曹达华跑过来,从腰带里将自己捕快的腰牌掏出来,塞到林易手里,说道:“林兄弟,这腰牌你放在身,万一遇到歹人,掏出来也能威慑住他们,毕竟一般的歹人胆子再大,也不敢轻易动官府里的人。”
说完,又将腰间的佩刀摘下来,双手递给林易,道:“林兄弟,不知为何,此行你我分开,我心里总是忐忑,这佩刀你也戴,好歹也是一把利刃呐。”
说真的,如果说在之前,林易对这曹达华还是有点意见的话,那么此刻,林易心里涌起的只有感动。
他把佩刀推回给曹达华,说道:“曹大哥,这佩刀你收着吧,我不会用刀,你给我也没用,这腰牌我就收着了,你的心意嘛。”
曹达华将佩刀收起,又拍了拍林易的肩膀,说道:“如果这腰牌也不管用,那对方一定是一群亡命之徒,跑路要紧,不要逞强。”
“我知道了。”
两人话别,各自路。
......
林易沿着道路往前赶,林木越来越密,天色越走越暗。
正赶着路,前面突然出现一人,缓缓向林易走来。
当两人走近,林易借着月光一看,是一书生打扮的斯文人。
那书生叫停林易,说道:“此路不通,你走别路吧。”
哟,这是拦路来了。
但这形象不对啊。
不是山贼才出来吃拦路财嘛,难道这年头连书生也出来劫道啦?
“这位兄台,你是否读书读傻了?”
“嗯?”书生愣了,他显然没想到林易来就是这么一句。
“这条路就这一个道,我一路走过来,当然是为了继续走下去,能走别的道,我还会走这条路吗?”
书生嘿嘿嘿地笑了起来,露出两根白骨獠牙,诡笑着说道:“你偏要逞强,那就怪不得我了。”
林易见状,袖口微动,桃木剑出。
“天地方圆,律令九章,五雷下凡,万鬼伏藏!”
林易口念雷电咒法,左手对着剑身由下而划过,那桃木剑闪出雷电火花。
“哟,还是个懂法术的。”
那书生见了竟然一点儿也不害怕,而是说道:“幸好我最近刚吸收了一个和尚的本领,就让你瞧瞧我的厉害!”
说完,书生的模样逐渐开始变化。
眼睛渐渐凸起浮肿,眼白变得血红。
身体的骨骼开始扭曲地延展,身体比以前差不多大了一倍,肌肉暴增。
五根手指变得干枯修长,如刀锋一般锋利。
两根长长的獠牙露出嘴外,在月光下显得惨白。
一眨眼的功夫,这白净书生竟然变成了一个怪物。
这种怪物名为食尸育魔,是人类食用魔界药物变化所致,半人半魔,拥有人类的头脑,却拥有魔族的魔力。
不过正是因为血统不纯正,所以属于战力比较低下的一类战斗魔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