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编辑也表示现在可能会有一些人想向梁恩购买《格林童话》的某个故事的电影改编权,但是现在出售显然是一件非常划不来的事情。
就跟之前的作品出版权一样,一旦授权最好找一些有实力的电影公司而不是随便找一个,因为这和最后拍出的结果以及对作品本身的宣传效果息息相关。
听了编辑的提醒之后,梁恩非常认真的对对方表示感谢,虽然这方面他已经想到了,但是别人的好意还是要表示感谢的。
和之前开始写东西的时候不同,现在的梁恩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足够的资本和人脉,外加上已经有一个专门为自己服务的小型法律团队,所以在这方面他倒不用担心什么。
这个小型法律团队是之前那个律师事务所派出的,随着梁恩本人的产业越来越大,二者的合作的规模也变得越来越大。
毕竟这方面的核心就是信任,所以像这种长期合作的对象自然就可以一步步的深入合作,然后发展到现在的情况。
从开始的偶尔雇佣,到之后的固定三人律师,再到现在一只小规模的法律团队,这个律师事务所也算是见证了梁恩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当然了,梁恩自然在这方面有一系列的保险措施避免律师事务所对自己不利,毕竟在面对这么多财富的时候,多防着一些不是什么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