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使用方法与现代钟表有差别,相对复杂。
他和戴文一起测量了钟表尺寸,20.5厘米长,17.5厘米宽;8厘米深。
沉瑜看完所有细节之后,指着几个钟表的连接处,问道:“戴文先生,用胶水粘起来的地方,应该是刚刚完成的吧?”
他所指出的几个地方,是用万能胶水儿粘起来的,技巧十分拙劣,可以想象原本的状态,甚至在折叠部分展开时,只能勉强支撑住。
威尔梅斯顿时有些恼怒:“你究竟要不要买?不买的话可以离开了。”
戴文急忙制止女儿的言行。
沉瑜无奈的说:“我对这只钟表很好奇,但是10万太贵了。”
戴文说:“哦,对不起,刚才那个价格只是开玩笑。”他看了女儿一眼。
威尔梅斯说:“好吧,5万美刀不能再低了。”
戴文帮腔:“先生,这可是一只很珍贵的钟表,至少超过100年了。”
沉瑜觉得差不多了,不想再耽搁时间,付账后,拿着两个面具和一个坏了的钟表,向戴文告辞,离开了店铺。
戴文看着沉瑜离开,然后笑呵呵的说道:“宝贝,你真是了不起。100美刀买到的东西居然卖了5万美刀。”
威尔面对受到父亲夸奖,先是笑了笑,然后说道:“刚才那个人可能别有目的。我在回来的时候,看到他已经站在咱们的店门口,而且,他盯着我看了很长时间,也许是,你的女儿被人盯上了。”
秃头戴文走回到原本的位置坐下,懒洋洋的说道:“对于这种事情,请相信一个父亲的直觉。我感觉你的猜测是错误的。”
他不等女儿反驳,就说道:“今天太热了,我们要不要喝一杯冷饮?”
这时,店铺门再次被打开。
一个头发乱糟糟的老人跑了进来。“威尔……威尔梅斯,我已经查到了。”
他走的气喘吁吁,“那只钟表……路易十五风格的钟表。应该是稀少的钟表……”
他絮絮叨叨的还没说完,女孩儿已经明白了。
她冲出了店铺,站在街道上左右观望,早已看不见沉瑜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