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二十五章 又是一年诗会时  我在大唐能签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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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轩点了点头,以李泰的性子,作一首赞颂母亲的诗,来讨好长孙皇后倒是非常有可能。

反正诗会是他举办的,题目也是他出的。

李泰可以提前准备,其他人却只能临场发挥,李泰很有可能独领风骚。

到时候诗会上的事情传扬出去,百姓也会对李泰大加赞赏。

李泰不仅能讨好长孙皇后,还能收拢一波声望。

即便李泰原本没想到以赞颂母亲为题,这种说法流传开来,他听到了也会选择以赞颂母亲为题。

“子初,你就帮我们写一首赞颂母亲的诗,如果到时候不是这个题目,我们不拿出来不就行了。”程处默说道。

林轩有些无语的说道:“那我就帮你们写一首,但是我丑话说在前面,不准透露这首诗是我写的。”

“我说子初,别人都恨不得出名,你怎么老是想着低调。”李德奖有些不解的说道。

其他人也疑惑的看着林轩。

他们的年纪正是年少轻狂的时候,自然对林轩这样低调的做法,有些奇怪。

林轩苦笑,先不说他不会写诗,就说抄吧,脑海中也没多少首。

去掉一些不能用的,凭借剩下的那些,或许能出名,但是用完了以后呢?

“反正你们要是透露出去诗是我写的,以后你们就不要来找我了。”林轩神色认真的说道。

“行行行,你放心,肯定不会暴露你的,赶紧写吧。”程处默说道。

林轩吩咐春月准备好笔墨纸砚,提笔写了起来。

关于赞颂母亲的诗,他还真记得一首,也是唯一一首。

“好诗,好诗!”程处默大声夸赞道。

“那你告诉我,这诗好在哪里?”林轩问道。

“额!”程处默哪里知道好在哪里。

林轩翻了翻白眼,说道:“你们把这首诗背熟,这副字不能带走。”

“子初,要不把这副字送给我吧。”程处默觍着脸说道。

“为什么送给你,你之前已经拿过子初一副字了,应该给我才是。”尉迟宝林不乐意的说道。

“好了,你们要想要字,回头我可以给你们写,但是这副字不能带走,最起码诗会没结束之前不行。”林轩说道。

要是让他们把这副字带走,以他们的性格,弄不好诗会还没举行,就弄的人尽皆知了。

程处默几人讪讪一笑,老老实实的背起了诗。

虽然他们不爱读书,但是诗的字数并不多,没用多少时间,就背了下来。

“子初,多谢了,你就等着我们夺魁的消息吧。”程处默大笑道。

林轩翻了翻白眼,说道:“别高兴太早了,如果别人问你们诗的意思是什么怎么办?”

“对对,子初,你快跟我们说说诗的意思。”程处默连忙说道。

林轩把诗的意思给他们说了一遍。

“子初,我们都记住了,你叫人把那个火锅弄上来,我们庆祝一下。”尉迟宝林搓了搓手说道。

林轩现在才明白,他们要诗不是主要目的,蹭吃才是。

……

“叮,恭喜宿主签到成功,奖励玉米一百斤。”

林轩直接呆住了,他怎么也想不到十二月初签到的奖励竟然是他最想要的玉米。

玉米又名苞谷、苞米棒子、玉蜀黍、珍珠米等。原产于中美洲和南美洲,它是世界重要的粮食作物。

玉米与传统的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相比,玉米具有很强的耐旱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极好的环境适应性。

虽然后世玉米已经不作为主要粮食,大多都用来喂养牲畜。

但是在玉米刚传入中国,可是一直作为主食的。

相比较土豆亩产几千斤,玉米亩产大约在一千二百斤左右。

换算成唐朝的重量,大约是亩产七石。

虽然玉米没有土豆产量高,但是玉米却比土豆重要。

土豆在缺少粮食的时候,可以当做粮食,但是在平常的时候,却只能做为辅粮。

但是玉米不同,完全可以当做主食。

想到煮玉米的味道,林轩都忍不住流口水了。

林轩把玉米提取出来,看了看,全是晒干的老玉米,瞬间失去了兴趣。

这些还是留着做种子吧。

一百斤玉米种子,怎么也能种个二十亩地吧。

只需要种个两三年就能推广开了,比土豆还快。

在林轩想着玉米流口水的时候,芙蓉园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对于程处默几人到来,李泰并没有什么反应。

林轩猜测的不错,李泰本来确实没有想以歌颂母亲为题。

但是外面猜测的传言传到他耳里后,他就心动了。

以歌颂母亲为题,不仅能讨长孙皇后的欢心,还能得到世人的夸赞,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这段时间,他一直苦思冥想,想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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