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岳斯换了一身打扮,穿着从裁缝赵师傅那里买来的这个时代的衣服,松松垮垮的,整个人歪歪地站着,脸上带着一股混不吝的气质,看起来就知道是那种不务正业的小混混,浑身上下带着一股痞气。
偷鸡摸狗、敲诈勒索的行家里手。
就是那种在路边候着,专门等着那种走在大街上看起来就老实好欺负的人,把口香糖吐到别人身上,或者干脆冲着人家吐口水,如果对方停下脚步来理论,就用一些垃圾话激怒对方;对方就算忍下一口气,自认倒霉地走了,他们也会故意大声地说一些话,来激怒对方。
总地来说,最终目的都是引对方出手,然后立即倒地报警。
这些人挨打惯了的,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不受伤,等警察来了,就能够以私了的方式讹你一笔。
因为对方没动手,是你单方面殴打,连个互殴都算不上。
那一动手,起步价是八百到一千。
讹完之后,对方还能得意洋洋地在你面前秀,让你忍不住再打他一顿,但是对方手里的钱原本是在自己钱包里装着的,只能忍气吞声。
受了气,钱也没了,这叫什么事。
此类方式还能用恶意别车、危险驾驶来做到,总之是千方百计地引你动手,然后讹诈一笔钱,那可比打工来钱快多了,辛辛苦苦一星期,不一定有对方被打上一巴掌挣的多。
岳斯虽然不打算那样做,实在是太跌份儿,但是扮演着那种垃圾人气质是相仿的,惟妙惟肖。
一口甘蔗渣吐到地上,岳斯拿着手中半截甘蔗指着天残地缺说到:“喂,扑街仔,大晚上的不睡觉,弹什么琴,知不知道你们扰民了,街坊四邻不用睡觉了,大家明天还要上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