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斯故意等了他一分钟,爬出去的距离只有两大步那么远。
然后岳斯慢慢地讲述到:“我小时候家里很穷,电视机虽然是彩色的,但只能收到很少的几个地方台,只能跟着长辈看戏,受此影响至今还能哼上两句,然后某天看到的一出戏,成为了我多年以来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
“剧情讲的是两个人贩子抓到了一个小孩子,割掉他的舌头,浑身皮肤用鞭子抽烂,然后杀掉一条大狗剥皮,包在那个浑身溃烂的小孩子身上,人血狗血像胶一样粘在一块,永远不能脱落,称他为东洋狮子西洋狗,带着他玩杂耍挣钱。”
说罢,岳斯走开了,再回来时手中牵着一条大狗,正是布莱特的爱犬邦妮。
布莱特猜错了,岳斯并没有杀这条罗威纳。
但这个熊孩子眼中满是绝望,因为这很难不让他联想到岳斯讲的那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