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御史高声道:“现,案情已明。李闫旭你杀害妻子,又嫁祸他人,实乃罪无可恕,当处以极刑!来人,给本官押下去,打入天牢,三日后斩首示众!”
于是,尘埃落定。
加入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