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钱到账,土地使用证一办,再反悔就会在李书记的眼里落下做事不成熟的印象。
这块地一万一千五百三十九平米,相当于十七亩多地,除了一次性付清十七万多元的征用土地费和土地开发费外,每年还要缴纳近二十万元的土地使用费。
近二十万元在这个时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按照《鹏城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调整及优惠减免办法,商业用地,一年建设期间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不论是否建成不可抗力除外?一年后,每年都要足额缴纳,就是公司亏损了也要缴纳,过期不缴纳,收取滞纳金,三年不缴纳,市国土局按照规定办法,有权收回土地使用证,土地上的房产被出售或拍卖后所得优先缴纳拖欠的土地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