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顺的。
八十年代初很多下海开厂的老板,因为对财务这块的不重视,结果后来在账目上吃了大亏,甚至以贪污罪坐牢的也不在少数。
明明厂子是你自己花钱创办的,集体和国家没有投一分钱,结果你拿自己厂子的钱居然算贪污?
但从八十年代初的法律来讲,挂靠企业也是集体的,账上的钱是不能你个人想拿就可以拿的,你拿了就是贪污。
产权不明确,可以决定一家公司的生死,比如健力保
陈夏的办法很简单:两本账。
一本“明账”,成本要往死里报。
比如,医药公司那儿每月要固定购买几万元的珍贵药材。
再比如,每月虚报采购蜂蜜、野猪肚等,一个月随随便便报个上万元。
再比如,三六肺泰、三六伤风泰这两个药的制作成本也计算进三六胃泰里。
总之必须要把三六胃泰第一粒药丸成本做到34元,留1角钱利润就行,这样厂子一个月也有6000元利润。
到时除去职工工资、缴税后,至少账上面一瞧,这厂子根本就没赚多少钱。
而“暗账”则让陈国庆放在自己家里,做到心里有数就行。
陈夏拿走利润大头的事情,是药厂的最高机密,被外人知道妥妥的劳动改造,甚至在83年枪毙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