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则也是干脆给原本就驻留在麓山郡的当地势力提个醒。
人在江湖混,井水不犯河水是一种行事方式。但这种方式往往更适合独来独往的独行侠或者江湖客,并不适合他们这种需要长期在一个地界驻留,且身后还有一大帮的兄弟要混饭吃的镖局。
在大康朝,镖局是走了官书的正经行当。属于安保业和物流业相结合的产业。
同时镖局又因为需要常年走南创闯北和大量的流匪江湖帮派打交道。且自身又带着一帮会手脚工夫的兄弟。其实本质上与寻常的江湖小势力也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白道有白道的规矩,绿林自然也有绿林的规矩。
既然带了人手到了别人的地盘,若是一味的藏着掖着,时日一长,反倒会让人觉得自己这行人是别有用心。
倒不如从一开始就坦坦荡荡。
解决的办法也简单,要么郑重其事的带好足够有诚意的礼物亲自去拜码头。
要不然就干脆将行事摊在明面上,嚣张一些也无妨。
在道上混,又是踩到同一个地界,会有摩擦是很合理的事情。
本质上,摩擦的也是一个相互试探对方实力和行事方式的过程。
所谓知己知彼也并非只是为了百战百胜。
很多时候通过不断的试探、交手认定双方的实力,在各自势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划分对各自有力的利益和地盘,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也不失为是一种两全其美的好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