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照相的那个人最后去了哪里?”
方正目露思索。
他并不觉得,负责照相的人,是那十一人矿工中的一人,或者是那名队长。
要知道在六七十年代,相机可绝对是个稀罕物。
在当时那个工人一个月才十几块钱工资,就连国家战略级人才的八级技工也才一个月百来块工资,一瓶可口可乐的钱,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能够买下好几斤猪肉,够寻常普通人家几天伙食了,那是只有富二代才能喝得起的奢侈品。
所以在这种背景下,相机不是普通工人能买得起,也不是普通工人能玩得起的有钱人玩具。
但方正看这些相片,无一不是出自于专业手法拍摄。
拍照是专业还是业余,一目了然。
这就好比让女朋友拍照跟男朋友拍照的区别,什么广角镜头、背光镜头、眼睛在景框的13处、脚下不要留太大空间、一米五秒变一米七大长腿试问男同胞中,有几人会知道这些?
男朋友会说,不就是拍照吗,不耐烦的随手一拍,唔,一米七大长腿女朋友秒变一米五矮冬瓜。
看着还挺可爱的。
而换作女朋友来拍照先花个五六分钟寻找最佳镜头,再一次性拍个十来张慢慢筛选,最后开个手机美颜,人家这才叫作专业。
方正看墙壁上这些相片,除了那张偷拍的相片,其余二张都十分专业。
所以也就排除了,可能是先由队长给其余人拍合照,然后再由合照里的其中一人,单独为队长重新拍摄一张的可能性。
接下来,方正又把整个木屋,重新再搜索一遍。
可并无发现。
所以说,方正一直很讨厌,这种需要动脑的事情。
如果需要到动脑,就意味着很麻烦。
简单粗暴,大家开门见山,开门就是莽干,这样既节省时间又节省精力,对大家多好。
什么藏藏掖掖,
躲躲藏藏,
纯粹就是在浪费大家时间。
于是,方正又重新来到墙上的十一人合照前,拧起眉头,目露沉吟。
要说最有问题,应该还是属于这张十一人的合照。
不过,就在方正专注观察十一人合照时,他的敏锐五感,隐隐捕捉到身边有一道阴冷视线,正在一眼不眨的紧紧盯着他。
方正心生警兆,然而周围什么都没有,一切平静。
转身看看背后,身后没有站着个无头女鬼。
抬头看天花板,也没有所谓的房梁上藏着个死人,正死不瞑目的直勾勾盯着他。
低头看看脚底下,也没有突然多出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总之,能想到的恐怖场景,一个都没有出现。
木屋里唯有静谧得落针可闻,以及如潮水般黑暗吞噬了整座木屋。
白晃晃的刺眼手电筒,一时间在木屋里四下照射,这只是一栋废弃已久的木屋,屋内所有都一目了然,连个尸体都藏不了。
“干脆直接一把火烧了,把什么都烧个精光。”方正已逐渐失去了耐性。
像这种没头没脑的捉迷藏,他已经产生厌烦。
能靠暴力解决的那都不叫事。
用脑什么的最麻烦了。
他本身就是来调查这座木屋,是否有什么重要线索,能够帮他解除身上诅咒。既然找不到线索,索性一把火烧光。
就像其余二座木屋一样,一把火给烧成废墟。
以免今后有人误入到这里。
就当方正准备要动手之际,那种黑暗中的阴冷注视感觉,依旧还在,就在这时,忽然,手机手电筒扩散出的刺白余光,不经意照到那第三个相框,猛然,方正视线一顿!
相片里的那个男人,方正记得很清楚,原本是向右边微微转头的动作,但是此刻,相片里的男人,却变成了向左微微转头的动作。
而头向左转,正好就是方正站在十一人合照相框的位置,三个相框从左往右数起,神秘男人背影的相框,正好是在最右侧。
从左往右,相框排列分别是十一人合照、队长的相片、神秘男人背影。
方正两眼微微一眯,忽然,他猛地提起鬼头刀,一刀劈砍向那张诡异相片。
然而就在这时!
骤然亮起的光亮,让方正两眼不适的眯了眯眼,钟罩!
毫不犹豫,体内气息一换,体表蝉膜已瞬间鼓胀、硬化为一尊古寺洪钟,通体金芒灿灿,如若罗汉镀上金身,气息威猛,眸光如电。
方正直接开启了最强防御。
但想象中的偷袭,并未发生,这令方正有些意外,反倒是就在这时,耳边传来很多人的喧闹吵闹声音,对于这些吵闹声音,方正一讶,居然是之前他在屋外听到的那些吵闹声音。
眼睛的不适感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