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司法系统内的官职升迁轮不到行政系统去干预,最大限度的防止了司法系统与行政系统之间产生奇妙的反应。
在这样的情况下,司法与行政双方也不存在因为品级高低而产生什么肮脏的交易至少在制度设计上不会。
实际运行过程中会发生什么,苏咏霖也并非没有预见。
只是这种事情很难在没有发生的时候做什么干预,只能说尽人事而已。
行省下面是州、府,而每一个州府之中除了行政官署,也要设州、府司法局,州、府司法局主事也是分管一州一府之中的司法事务。
州府下的县按照规定也要设司法分局,司法分局郎中的职责是一样的,同样是负责一县之内的司法事务。
行政长官不得干涉司法系统办事,与此同时,司法系统办事的时候,行政长官必须要回避相关人员和事务。
而如果司法案件牵扯到行政长官,则行政长官需要接受同级司法系统的问询,并且暂时停止公务,职权由副手暂时接掌。
这一宣布让群臣感到惊讶,很多人看这霍建白的眼神都怪怪的,霍建白咽了口唾沫,尴尬的没有抬起头,假装在看地图。
而另一方面,军事问题上,地方行政长官和司法长官都不具备干涉的权力。
军事问题也是由枢密院和参谋院负责,与行政系统、司法系统平行,连军费都是单独拨付,不存在相交的可能。
不过军队可以在战时暂时负责治安的任务,可是军队的主要职责还是国防和征战沙场,不能只是用来维持治安。
所以苏咏霖决定在军队系统之外单独设一个治安系统,负责统筹军队之外的国家治安力量,负责治安。
这一设定将取代原先兵部在六部之中的位置。
只是国家草创之际人手奇缺,苏咏霖的精力也不够,所以这一构想暂时还是构想,地方治安还是暂时依靠当地驻军。
地方如果没有驻军,那就靠行政官府自身招募衙役之类的存在来负责临时治安。
等国家治理上了正轨,苏咏霖理清了全部的问题之后,再腾出手来建立国家的治安系统,把地方治安体系规范化明确化。
至于各行省的机构搭建、官员负责人之类的,因为新朝草创人手奇缺,暂时不设置,等立国之后慢慢安排。
目前国家地盘就那么大,人口就那么多,中央尚且可以承受直接管束每一个州的事务。
等未来整个行政机构运行起来,有立下功劳的优秀官吏脱颖而出,合适的人选逐渐增多,苏咏霖再一个一个的设置具体的行省建制,把一级行政区划搭建起来。
毕竟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蒙元当初搞行省制度也是一个省一个省的搞,摊子一下子铺那么大,会出问题的。
这一点,苏咏霖并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