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忌上英武”,而回避了一个重要的历史前提,即六祖子孙和仇人的暗害活动,为什么恰恰发生在努尔哈赤起兵之后?这是巧合,还是有深远的历史背景?
中作出过比较符合历史真实的记载。万历十一年,当努尔哈赤向大明边臣索要尼堪外兰时,“明边臣日尔祖、父之死,因我兵误杀,又赐以都督勒书,事已毕矣。今后如是,吾即助尼堪外兰筑城嘉班,令为尔满洲国主。于是,国人信之,皆归尼堪外兰”。
这则记载初看很平常,细看则会发现,其说明“国人信之”的是明朝的号令,国人拥戴的是明朝指定的首领。正因如此,“其五祖子孙,对神立誓,亦欲杀太祖以归尼堪外兰”。换句话说,他们都作出了与“国人”相同的政治选择。
由此可见,大明皇帝“天下共主”的观念,确实已经深入人心。这种世代因袭的、传统的观念,已经成为人们思想上难于逾越的藩篱,它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权威性,甚至连努尔哈赤本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也不敢公开打出反明的旗帜。
其子皇太极在四十年后的天聪八年七月,在致书大明崇祯帝时,也依然承认“满洲原系属国,此不惟皇帝言之,即予亦未尝以为非也。”这其实是大明维护全国统一的力量所在,也是努尔哈赤起兵后,女真族内部拥明派的思想基础。
所以,当万历十一年努尔哈赤起兵后,颇以难觅知音为苦,政治上的盟友一经人以明廷的是非相开导,马上就是“遂背约不赴”。
尤为“不幸”的是,努尔哈赤早期唯一的主要支持者、妹夫噶哈善,也为族人所杀。当努尔哈赤欲集众收其骸骨时,诸族昆弟竟“无一人往”,努尔哈赤成了“诸族皆仇”、众叛亲离的孤家寡人。这种四面楚歌的处境,真实地反映了人心的向背,这是问题的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明朝承袭元朝在东北的统治后,在中枢与地方少民的统属关系方面,采取了“给与印信,自相统属,打围放牧,各安生业,经商买卖,从便往来”的政策。
这种以各部酋长统摄其族的措施,一方面能使诸部自相统属,主持本部事务、发展本部经济,收到“打围放牧,各安生业”的实效另一方面却形成了“每村每寨为主,每族为长”的无数大大小小的分散于各地的地方势力集团。
这些集团通过获得明廷的敕书,享有各自独立的政治经济权益,于是政治经济上的特殊利益又将他们与明朝的统治紧密地连结起来,因此任何改变这种现状的努力,势必遭到激烈的反抗。
在原历史上,史学界通常认为万历十六年的努尔哈赤已经完成了建州女真本部的统一,但从明实录有关建州女真各卫朝贡的记载情况看,其内部反对努尔哈赤的斗争并未结束。
反对者以朝贡为纽带,继续加强与明廷的政治联系,试图凭借明廷的力量坚持与努尔哈赤抗衡。从万历十七年起至万历二十三年,明确记载建州左右卫都督和都指挥进京朝贡的达四起之多。
更重要的是来自朝鲜的记载,申忠一在万历二十四年正月的书启中,在谈到建州女真的内部局势时,引用马臣的话说“凡卫三十,而投属者二十余卫”。可见截止万历二十三年末,努尔哈赤尚未完全控制建州女真本部。
这就充分说明了明廷在建州女真中的政治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各卫首领与明朝统治者的根本利害的一致性,决定了反兼并战争的长期性、激烈性、复杂性。这种有形和无形的力量,支配着人们的心理,左右人心的向背,就连投奔努尔哈赤的人,也不得不付出重大的代价。
史载,万历十六年雅尔古部长息拉瑚来归时就先干了一件事:“杀兄弟族长”。而同年何和理率众来归时,其前妻也“扫境而出,欲与之战”。其斗争之激烈,是利益冲突的集中表现,也反映了是非去从的根本对立。这就是努尔哈赤起兵之初,政治上处于十分孤立的原因所在,这也是女真内部拥明派的政治基础。
第三点则是由于女真各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所以任何通过武力的兼并,必然遇到武力的反抗。十六世纪末,女真各部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靠近先进的辽东地区,有些部落已出现了新的生产关系,但大多数部落仍然停留在氏族公社阶段,使即先进的部落也依然顽强地保留着氏族制的残余。
什么是氏族制的残余呢?例如万历十二年,当努尔哈赤第一次欲乘机吞并董鄂部时,诸将以“兵不可轻入他人之境”相谏,这就是当时典型的女真氏族制残余思想,即现有的社会秩序不可轻易打破。
虽然由于经济的发展,在建州女真中已经出现了联合的趋势,底层民众开始有了对统一的期盼,但“统一”的思想并没有被所有人普遍接受尤其是上层贵族,他们作为女真的统治阶级,更不会允许这种改变出现。
正因如此,才会有万历二十一年六月,叶赫、哈达、乌拉、辉发四部联军,对努尔哈赤实行的第一次军事打击出现。而在这次打击未能达成目的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