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到各地执行秦雷的‘天网计划’,就是带着队伍开通西域商路去了。剩下的也分散在秦雷的武装力量里担任大小首领,已经没有大头兵了。所以这群军士,都没有经历过那场惊心动魄的大逃亡。眼下仿佛昨日重现,他们自然想比较比较。
秦雷微笑反问道:“你觉得百胜军和破虏军那个更厉害些?”
百战百胜百胜军,几乎与大秦所有强军交过手,未尝一败。而破虏军在禁军八大军中并不突出,孰优孰劣,不言而喻。虽然是秦国的头号大敌,但军人的骄傲还是不容许他们肆意贬低敌人的威名,这名军士心有不甘的道:“应该是百胜军吧。”
秦雷对他的坦诚很满意,点点头又问道:“那是你们现在厉害些,还是孤王在乾州深山里临时练出来的队伍厉害些呢?”
卫士们嘿嘿直笑,这还用说吗?据说那时候的盔甲都是从黑市买的,弩弓沉重无比不说,还是单发的,跟本没法与现在相比。
一番敌我对比,兵士们自然就觉得与前辈相比,他们遇到的问题要轻松一些了。其实根本不能这样做比较,要知道那次的敌人只是两营百胜预备军,无论从人数到战力,都不能与破虏军相比。只是经历那次逃亡的人,都有意无意夸大敌人的声势,让这些后来的真以为他们与百胜军干过似的。
秦雷自然乐得将错就错,又与兵士们聊了会天,给他们鼓了鼓劲。此时,不远处传来一阵锅铲敲击铁锅的‘锵锵锵锵’声,这是厨师长通知大伙可以开饭的信号。
兵士们早就闻到一阵阵香味,只是听秦雷说得入神,没有在意罢了。现在听到开饭的信号,肚子都咕噜咕噜响起来。秦雷怎会不知他们怎么想,大手一挥道:“去打饭吧。”兵士们欢呼着爬起来,按小队为单位,排队去找自己的火头军。
秦雷也起身跟着过去,随便到了一口大锅旁,那是满满一锅香气扑鼻的糊糊。兵士们把自己的头盔翻过来,在里面垫个油纸袋,大锅边的火头军就拿着个大勺,往头盔里舀糊糊。舀上两勺,就能把头盔盛的满满的。分到饭的兵士们便捧着头盔到一边铺着的油布旁坐下,大口吃起来,看来这一头盔瞧起来不怎么地的糊糊,味道还不错。
这是秦雷开发出来的野战口粮。他专门将火头军从卫队中剥离出来,组成一个几十人的伙夫队,让他们在平时将大豆、小豆、米、谷、粟、核桃仁,等几十种粮食作物炒熟后磨成粉,一袋袋装起来。再把猪牛羊鹿等肉类腌制后蒸熟,同样磨成粉装袋。这样既节省了空间,又能长期保存,能大大解决后勤补给不畅的问题。
行军时只需要把这些粉倒出来加水煮一下。不一会,一锅有滋有味有营养的‘糊糊’就做好了,大大节省了做饭时间不说,而且这种糊状特别容易被肠胃吸收,直接进入血液供应身体所需。所以兵士们起初担心的吃不饱,纯属杞人忧天。不仅吃得饱,还更耐饿,感觉身上还更有劲呢。
而且情况紧急来不及做饭时,就着点清水便可以直接吃这些粉末,更是方便的紧。
当然,若是实在想吃些干的,油布上还有咸菜、咸鱼、窝头、饼子,都是些干得不能再干的东西,可以掰开泡在糊糊里吃。
秦雷也不搞特殊,拿着自己的头盔套上油纸袋,也舀了一份,跟军士们有滋有味的用完晚餐,又嘱咐他们早些歇息,这才转回中军。
乔云裳早烧好了洗脚水,用木盆端过来放在秦雷面前。秦雷低头看正在为他脱靴子的云裳,轻叹道:“云裳,你为什么不走呢?”
云裳仿佛没听见一样,温柔的为他除下靴子,将他双脚放入木盆中,水温正好,微烫的感觉让秦雷呼出一口浊气。闭着眼睛感受姑娘细腻的手掌按摩足底带来的舒服感觉,秦雷轻声道:“只要躲进那个小村庄去,等到追兵过了再走,就能安然脱险了……”
云裳也不抬头,继续细心的为秦雷按摩脚底,良久才幽幽道:“王爷为什么不躲进去呢?”
秦雷苦笑道:“你道我不想躲啊,我是割舍不下啊……”
听了秦雷的话,云裳渐渐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微微颤抖的抬起头来,美轮美奂的脸上充满了忧伤,剪水双瞳中溢满了泪水。姑娘坚定的望着秦雷,戚声道:“我也一样……”一滴泪水便顺着吹弹得破的面颊上滑落,滴到了秦雷的心湖中,荡起一片涟漪。
秦雷伸手想为云裳拭去面上的泪珠,快到姑娘面颊时,却又不知怎的,绕到了姑娘的耳后,在她的秀发上轻轻摩挲。敏感的女子怎能感觉不到这个小小的变化,神色黯然下来,泪水却簌簌的流下来。
秦雷在心里长叹一声,右手微微用力,将云裳往身前拉了拉,云裳没有反抗,就这样轻轻靠在秦雷的膝上,无声饮泣着,泪水打湿秦雷的衣服,他感到膝头一片冰凉。
夜凉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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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寅时,队伍又摸黑上路,到太阳升起时,已经到了指定的转折点。秦雷命令队伍休息一刻钟,这时候斥候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