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上给一道诏令!”鞠子洲笑了笑;“诏咸阳左近之秦人皆来听从王孙政的命令做工!同时勒令平抑粮价!”
以工代赈。
一个简单的小办法,为土地歉收的秦人们找到一份政府提供的“工作”,获取除土地之外的额外收入,以补给家人生活所需。
秦国的问题,其实是经济问题。
东六国因为不需要把平民当成“国民”,所以对于一般的自耕农、士人的管控并不严格,对于人民谋生的事情也并没有什么限制,街头斗殴、巷尾争杀都是常有之事,美其名曰:侠客事。
一来,抹黑“墨者”的侠客精神,二来,不管控,则普通百姓死活都赖不到政府身上。
因为法律的缺位,所以也就无需要担心什么法律的管控程度下降之类的事情。
但秦国不一样。
这是一个标准的“耕战”类国家。
秦国的制度,是一个为“扩张”而存在的制度,主体经济结构被商鞅黄老家学的法律限制为“小农经济”。
对于这种国家,法律比什么秦王丞相之类的都重要。
所以秦国对待全国范围内破坏法律的“国中之毒”的态度很坚决:一定要消灭!
“可!”赢柱点了点头:“请先生带政儿放手去做吧,寡人这就去拟诏令!”
他说着,在一旁的宦官搀扶下起身。
忽而注意到鞠子洲手中布条与他袖口的缺失,吩咐道:“去为先生备一身锦袍!”
“不知道先生喜欢什么颜色?”赢柱和蔼问道。
“红色吧,匪如烈火,不可醒目。”鞠子洲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