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渐白,一弯晓月缓缓升起,悬于半天。
天色已然半亮,雾气渐渐浓起,山林之间如同被罩了一层轻纱,朦朦胧胧,缥缥缈缈,仿佛仙境。
“咯咯咯札札札”
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响起,吊桥被一点一点的放下,又听“轰隆”一声,一股尘灰冲天而起。
数十白甲亲卫护着一辆马车出了城门,向西奔去。
车厢虽不宽,却很长,是用白甲营的铁皮厢车改造的,两个人并排平躺都没问题。
车底还加了草席、棉被,不怎么颠,所以只要不是急行,乘车还是要比骑马舒服。
两人之间摆着一只食盒,张敬之一手掂着肉脯,一手抓着一支酒葫芦,慢斯条理的品尝着。
李承志却半靠着车厢,一下一下的点着头竟是在打瞌睡。
看他困成如此模样,张敬之心下了然:定是李承志听了自己所言,心绪难平,估计一夜都没怎么睡。
张敬之稍一沉吟,将酒葫往前一递:“喝两口,也能睡的沉一些。”
李承志睁开眼睛,歉意的笑了笑,接过酒壶,“咕咕咚咚”的就是几口。
好冲
一时情急,竟忘了这是蒸馏过的烧酒,李承志被辣的直鼓眼珠。
也是阴差阳错。
这些蒸馏酒,都是他还在朝那的时候,购集成酒后,蒸馏成高度酒,准备用来泡制药酒和绷带的。
哪知这么多杖打下来,别说战死,白甲兵竟连伤都没伤几个?
那这酒除了喝,自然就再没什么用处了。
但战时连李承志都不喝酒,更何况以下的军将兵头,所以蒸馏酒竟全部积攒了下来。
李松遁走时带到了一大部分,剩下的一小部分也不能倒掉,李承志便藏了下来,但轻易不会示人。
就连李始贤,都才是前日夜里才有幸尝到,惊呼神奇,追问李承志是从里来的。
李承志哪会说实话,只说是从刘慧汪的地窖里挖出来的。
主要还是怕犯忌讳,对他此时而言,懂的太多真心不是什么好事。
二也是有些敝帚自珍的意思。
因为蒸馏酒的工艺太简单了,是个人看一眼就会:拿口大陶缸将酒封好,再拿根陶管接蒸气,接到另一口缸里,蒸气凝结后,就是度数极高的蒸馏酒。
要是还嫌度数不够,多蒸几次就行了
这样蒸出来的酒不单单是辣,以及上头快,容易醉等特点,光是卖相,就不是这个时代的醴酒所能比的。
张敬之、郭存信等人平时见了好酒,至多也就是用“明如鹅黄”、“亮如琥珀”这样的词来比喻。
但见了李承志这酒,学富五车、才思敏捷如郭存信,一时间竟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了?
太清了!
就是井里的水,有没有这般清亮的?
更过份的是,还那般香?
酒精本就是香料,再加发酵酒中还含有其它的香精类元素,更不会因蒸馏而流失,所以蒸馏酒的度数越高,酒自然就越香。
所以在李居志看来,这酒除了味道比较冲,喝到嘴里比较辣之外,几近完美。
但南北朝正值小冰河时期,再加北地更加天寒,五六月分都不鲜见雪花飞舞的时节,所以这入口火辣、暖变全身的缺点,竟又成了优点?
因此,只要是喝过这酒的人,就没有不叫好的。
自从前夜喝过一回,达奚昨天已经追着他的屁股大半天了,说是刀既然被收回了,赔他这么几缸酒也行?
李承志听了直翻白眼。
还几缸?
连我都没有这般多,你做什么美梦呢?
李承志抻着舌头哈着气,又飞快的掂起两片肉脯丢进了嘴里。
嚼了两下,李承志眼睛一亮。
咸淡适宜,肉筋味香,还带着丝丝韭味,竟说不出合他口味。
他并不是不爱吃肉,而是不爱吃符合这个时代的人的口味而烹制的肉食。
要么只放盐,腥也就罢了,苦的齁嗓子也先不提,你倒是煮熟呀?
要么就是有什么调料一骨脑的全放进去,一顿猛火煮成羹。吃到嘴里,明知道那是肉,却压根尝不出一丝肉的香味。
而眼下这一盘,却让李承志生出了一些后世蘸着野韭花,吃着手抓肉的感觉?
他越吃越顺口,一片接一片的往嘴里塞着,还含糊不清的问着话:“谁做的?”
看他越吃越香,张敬之呷了一口酒,慢悠悠的说道:“是京墨听闻今日你要与我随行,一夜都未睡,煮炙出来的”
连夜煮炙?
怪不得这肉脯吃着这般筋道,却半点都不嫌干?
李承志心头一暖。
只记得还是在朝那,单独与她相处,让她泡茶的那一次,闲聊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