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夫君大人。”兰仙子望着叶修的眼眸,柔情千斛。
“这样,小宝认祖归宗之后,我还要带你们回一趟申海,一方面要给儿子报上户口,另一方面,公司马上就要放假了,要开个年会,我这个总裁必须出席,到时候带你和小宝过去看看,从小就熏陶熏陶。那以后可都是他的家业。”
“你和小宝去就行了,我就不去了。”兰默农笑了笑。
叶修把全部产业都留给小宝,或者一点都不留给小宝,她都不会说一句话的。那是他们叶家的事,她不会过问,也不会刻意为儿子争取什么。
可以肯定,叶修以后还会有其他孩子,而且并不是她生的。她不想让儿子卷入什么豪门争产的丑闻中,让夫君大人为难。
她有足够的能力让儿子生活地很好,不需要为那五斗米牺牲亲情。
叶修神识强大,而且与兰仙子心意相通,他知道她在想什么。
想起了那句词: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万化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
描写的,可不就是兰默农这样的女子吗?
无论将来有多少孩子,叶小宝都是长子长孙,叶修的产业,他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当然,以后这产业未必就会归属于他。这要看孩子们各自擅长的领域。如果叶小宝天生不是经商的料,或者和她母亲一样的性子,与世无争,意气高洁,那就尽管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把掌舵权留给更适合的那个孩子,才是更合理的分配方式。
无论如何,叶小宝作为长子,得先往继承人的方向培养。实在不行再说。
这时,叶远志夫妇轮流抱着叶小宝,喜气洋洋地来到了‘桃花庵’。
尤其是鞠苹,嘴角的笑意遮都遮不住。
村里比她小的姐妹们都抱上孙子了,他们家叶修这么优秀,居然迟迟不肯结婚生子,可把她这个当娘的急坏了。
但儿子现在这么厉害,自己又极有主意,他们也不敢像其他父母那样催婚。
没想到,人在家中坐,喜从天上来。
上天突然给他降下来个大胖孙子,而且已经长这么大了。
这馅饼太大了点,砸得老两口一阵头晕。
农村的事情很复杂的,人心诡谲,有些暗箭虽然伤不了人,但也会造成困扰。
尽管叶修在东篱村如日中天,叶家也无人敢不敬。
但总会有些人,看不得别人好。
叶家现在这么牛,依然有人在背后嚼舌根。
叶修再有钱有什么用啊,媳妇有吗?儿子生了吗?
挣再多钱,无人继承,百年以后家业还不是别人的。
叶远志夫妇就是再受人尊敬,没有孙子,这在农村始终是个大缺陷。
有人甚至会背后骂你“绝户头子”。
叶修很快就要过生日,马上就26岁了,这个年纪在城市不算什么,但在农村,绝对算大龄剩男了。
农村人结婚很早的,都是刚够法定年龄就娶媳妇,甚至有人托关系改年龄,就是为了早点结婚。
四十岁出头的女子,在大城市,有可能是个二胎妈妈,但在农村,可能都做奶奶了。
反正东篱村和鞠苹同龄的女子,甚至比她小一点的,基本都抱孙子或者孙女了。只有他家,连个儿媳妇都没娶。
更遑论孙子了。
这天上掉下个大胖孙子,把叶远志夫妇高兴地不要不要的。
鞠苹抱着孙子,故意在村子里的主路走一圈,沿途的村民们看见了,自然会问:“婶子,您抱的是谁家的娃啊?”
“我家孙子啊。”中气十足的回答,能传遍整个村子。
“这不可能啊,叶修不是还没结婚嘛,哪来这么大的儿子。”
“几年前交往的女朋友,人家把孩子偷偷生下来了,长这么大了才找来的。”
“哟,还真是,和叶修长得一模一样。不用去鉴定,亲生的没跑了。”
“那是。检查都可以骗人,这小模样可骗不了人,一看就是我家叶修的种。”
鞠苹抱着孙在在村子里晃了一圈,狠狠出了一口恶气,这才和叶远志一起,来到老宅。
“我说早上起来喜鹊怎么在枝头喳喳叫呢,原来是家里有大喜事啊。”叶远志高兴地合不拢嘴,把叶小宝顶在头上,进门就笑呵呵地。
“叔叔好,阿姨好,我是兰默农。”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何况兰仙子还不丑。
“哎哟,这小仙女……我儿子眼光可真不赖啊。”鞠苹看着兰默农,怎么看怎么满意。
以前她对大家闺秀容九很钟意,但叶修和这个徒弟关系虽好,却迟迟没有进展。既然这个姑娘给叶家生了孙子,那就是她了。
鞠苹对兰默农的容颜气质很是满意。这个像仙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