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医馆停车场,三人下了车,丁宁围着那辆蒂芙尼蓝的911,足足转了半分钟。
“这车太漂亮了,想到马妍那张惨绿的脸,我就觉得好爽。上学的时候,她可没少在咱们面前炫耀!”丁宁很解气地挥了挥拳头。
“我可不是故意的,如果不是发生冲突,我悄悄地去,悄悄地走,没人会看见我开什么车。”叶婧淡然道。
“所以说自作孽,不可活,她不惹祸,聚会安静结束,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也就没人会看到你的车,她的脸也就不至于肿的那么厉害!”
“我也只是坐享其成而已,厉害的,是我哥。”叶婧抱住叶修的胳膊,一脸自豪。
“待我长发及腰,做你嫂子可好?”丁宁哈哈笑道。
“行啊,我没问题,哥,你觉得呢?”
叶修还没说话,丁宁急忙道:“得得,甭让修哥为难了,我长成这样,给他做小迷妹估计都嫌挫。还是和你做闺蜜吧,咱俩的友情起于青萍之末,你不会嫌弃我。”
“瞧你说的,我高中三年可就你一个好友,珍惜你还来不及,怎会嫌弃。”叶婧刮了刮她的鼻子。
“呵呵呵。”看着俩姑娘闹腾,叶修满脸笑意。
进入医馆,叶修先去看了那只狗子。
睡了一觉过后,小家伙精神头好多了,在笼子里不安分地翻滚,走动,看见有人来了,尾巴摇地那叫一个欢。
叶修知道,折磨地它死去活来的犬细小病毒,被那碗灵药彻底干翻了。
“呀,好可爱的狗子。”
叶婧丁宁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看见这种萌萌的小动物就母性泛滥。她们打开笼子,把狗子放了出来。
叶修用温开水泡了半碗狗粮,狗子闻到那个熟悉的味道,馋得快要哭了,一直呜咽着。待狗粮泡好,冲上去就是一顿狂吃,像极了饿死鬼投胎。
得病之后,就不敢再喂食了,这狗子不知道饿了几天了。
吃饱喝足之后,小家伙彻底恢复了活力,围着叶修三人快乐地奔跑,叶婧和丁宁干脆把它带到外面去玩了。
叶修正要逗逗那俩贱鹦鹉,何军跑过来找他,说来了几十个应聘的医护人员,叶远志正在问诊,交代下来说让叶修去把把关就行。
看来,何军在医护群里发的招聘广告发生作用了,‘常春堂’这段时间积累的良好口碑,以及优厚的待遇,还是让部分在原单位不如意的医生和护士心动。
下了班之后,第一时间就跑来应聘了。
做面试官这种事,叶修自然不会怯场。他让何军把前来应聘的医生和护士带到二楼会议室外面等候,自己坐在里面,一个一个面试。
他选人的标准很简单,一是看看学历,比较有名的中医药大学毕业的医生,自然是优先的,毕竟名校出来的人,其眼界,胸襟,格局,学习能力,以及专业知识都要超过一般院校毕业的人。“常春堂’想要发展壮大,高端人才这一块必须要储备好。
其次就是履历了,大部分前来应聘的医生,都是县中医院的,也有一些其他医院中医科的医生。叶修的选择以年轻人为主,因为年轻人还没成老油条,接受新事物比较快,同时也便于管理。
当然,形象也是很重要的,虽不能说人均“帅哥美女”吧,至少也得对得起观众。
最关键的,还是最后一条。叶修会询问应聘者一些问题,了解他们对于中医的认识,对未来的展望和期许,从中了解他们的三观。在医术差不多的情况下,医德和人品就是最重要的。‘常春堂’好不容易打出来的口碑,绝对不能坏在一两颗老鼠屎手里。
筑基七层的修仙者,神识强大,他悄悄地向应聘者脑海中释放了“真心咒”,即便有人想撒谎,也没法做到。
有这个法宝在手,每一个人在他面前都是透明的。
让叶修意外的是,这些来面试的医生和护士,居然都认识他。
他本来还以为自己太年轻,怕镇不住场面呢。但这些医生和护士,看着他的眼神,满是敬仰和崇拜。询问一下才知道,原来‘常春堂’开业时,叶修用‘鬼门十三针’治好精神病的事情,早就在古河县医护界传为神话。当时有人拍了视频传到网上,但凡医护人员基本都看过,所以几乎人人认识。
任何领域都是强者为尊,医护界也不例外。叶修年纪轻轻,居然拥有神乎其技的医术,让本来处于下风的中医大夫们扬眉吐气!
不是中医不行,只是大多数人还没学到真本事而已。
这次‘常春堂’招聘,只所以让这么多人趋之若鹜,也不单纯是薪资高,对于叶修的偶像崇拜,也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因素。
谁不愿意和‘神医’一起工作呢?万一他看你顺眼,传个一招半式,就够你吃一辈子的啊。
至于那些小护士,就更好解释了。帅成叶修这样的大夫,还拥有出神入化的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