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那罗恒看到的是,自己的近身护卫,也就是他最勇猛的一个孙儿,正直勾勾的瞅着他手的王冠。
胖胖的突厥王叔,眨了眨他那细小的眼睛,笑了起来。
他举了举手的王冠,“甘赞,我的孩子,你喜欢它吗,来戴上给我瞧瞧,你戴着它一定会很威武的。”
阿史那甘赞终于挪开了目光,能在草原上降服疾驰的野马的他,稍稍往后退了一步,惶恐的垂头拍打了一下胸膛。
赶紧给自己冷酷而又多疑的祖父解释,“如果甘赞没有看错的话,您手拿着的王冠,应该来自遥远西方的高昌国。”
见阿史那罗恒脸上的笑容终于渐渐淡去,甘赞猛的松了一口气,在这一间帐篷里,血脉是最靠不住的东西,不明白这一点的阿史那子孙,都活不长久。
“勇猛的甘赞,你还拥有着一双锐利的眼睛,你没有看错,这就是一顶高昌国王曾经戴过的王冠,哈哈,他们的王冠打造的总是那么独特,当然,谁让他们是汉人的后裔呢?”
甘赞凑近了些,“甘赞的眼睛,永远比不上您那样看的长远,他的见识,也远没有您那样渊博,甘赞之所以能认出这顶王冠的来历……是因为我好像曾经见到过它啊……”
“好了甘赞,赶紧去弄些酒肉来,陪年迈的我多喝一些美酒吧,我还没有糊涂,知道你想说什么,是啊。再破旧的王冠,也不会戴在咱们的头上。你明天拿去献给可汗吧,也许还能得些奖赏。唉,多好的东西……可惜可惜。”
甘赞连连摇头,“甘赞不是这个意思,这顶王冠甘赞记得很清楚,那是颉利汗送给赤安部的礼物,因为他娶到了那颗草原上最璀璨的明珠儿,这王冠是他最为珍贵的战利品……”
“我曾护送它到达赤安部,并亲眼看到,那位草原精灵将王冠上最大的一颗宝石撬下来。制成额环戴在头上,以表示她与赤安部永远血脉相连……”
阿史那罗恒惊讶的挺起了身躯,“你说的是海珠儿?”
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胖子终于坐不安稳了,这顶王冠也成了非常烫手的东西。
海珠儿,当年漠北草原上最娇艳的花朵,他的母亲,是一位尊贵的公主,也是启民可汗的妹妹。他的父亲,是赤安部最俊美的男人。
当海珠儿成年的时候,向她求婚的人,能能土拉河一直排到东边的大山去。
想到那个精灵一般的女子。阿史那罗恒还是不由自主的迷醉了一下,那是天神的宠儿,母狼阿史那在人间的化身。
最终。当年年轻而又勇猛的阿史那咄苾胜出,并迎娶了她。
十多年过去了。启民可汗已亡,阿史那咄苾成了颉利汗。控制着西边为数众多的部族。
可惜的是,那个女人并没有享受到太多的荣耀,早早便回去了天神的国度。
据说颉利汗非常伤心,将她葬在了神山之下,于是,颉利汗的汗账,再没有离开过神山脚下。
阿史那罗恒想着这些凄美的传说,却是感到心惊肉跳。
赤安部受到敌人的袭击,整个消失在草原上,这并不算什么,颉利汗也许会愤怒,但只要始毕可汗还在,他就不敢为了复仇而起兵,而且,为了一个赤安部,也不值得他那么做。
可是,和那个女人息息相关的东西出现在汗账,他可不知道,他那个已经很久没见面的侄儿会不会发疯,那是一个很难猜的人。
要是当年的那个年轻的阿史那咄苾,他很可能会冲到汗账来,亲手砍下他这个叔叔的脑袋,和所有碰过这个王冠的王族人的手。
现在嘛,握有着巨大权力的阿史那咄苾,只会被当年更为可怕。
于是,这个对侄儿们惧若蛇蝎的胖子,扬手将王冠抛给了孙子,“看清楚一点,如果认错了的话,也许不用我来,就会有人把你的肉割下来,一块块喂给秃鹫。”
甘赞的身子们明显抖了抖,仔细的看了一遍,肯定的点了点头道:“不会错的,看这里,有一道很重的划痕,我记得很清楚,是她用匕首留下的。”
他胖胖的祖父叹息了一声,“好吧,你带人,去把那些隋人都杀了,不要惊动别人,明天,你挑一些忠心的人,将王冠送去给颉利汗。”
“不要多嘴说什么,颉利汗问起的话,你就说是隋人送来汗账的礼物,咱们只是认出了他的来历,并不关咱们什么事情。”
甘赞离开了,阿史那罗恒转着圈子,想了很久。
最后,他却不由自主的笑出了声儿,他不知道隋人是怎么想的,竟然敢将劫掠突厥部族的东西给当做礼物给送回来。
是隋人太穷了呢,还是他们觉得,突厥人都是瞎子?
这个玩笑开的可是有些大了,而且,险些让他,阿史那罗恒成为一个大大的玩笑,那么,隋人必须是要付出代价的。
杀死使者,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那个什么马邑郡尉刘武周,也应该得到惩罚……
他没猜错,刘武周确实有点穷,不然的话,也不会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