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自己智慧超群,指挥得当,这个将军当的很称职嘛。
不过也不能怪他太过得意,这确实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一些深谙行伍的隋军将领在听到这个时候,也是吃了一惊。
要知道,早上的时候,杀的那叫一个乱,乱到什么程度呢,等到大家聚集在一起,围向最后的一股残敌的时候,将领们都惊讶而又稍带恐惧的发现,自己麾下的人都不见踪影了。
连最基本的伍这个建制,都没能保全,完全就是乱七八糟的凑在了一起,可以说,是并不知将将不知兵。
这样的混战,在他们想来,能打胜了,其实就是老天爷有眼,打输了那才叫个正常。
而这样的混战,一般来说,即使胜了也应该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结果。
不过最终伤亡却是奇怪的低,等到大家缓过劲儿来凑在一起,你看我我看你,大家心里差不多都是一个想法,难道参军是老天爷的私生子咱们也跟着沾了光了不成
如果听到手下们的心声,李破一定撇嘴,有什么好奇怪的,草原胡人就仗着两样,马匹和弓箭,其他的都稀松平常。
没了战马,又受到隋军突袭在先,在这里弓箭也没多大用处,而且,混战对隋军不利不假,但草原人最不擅长的也是这个,隋军伤亡大了才叫奇怪呢。
他这个战术,说起来一点不稀奇,目的也只有一个,尽可能的将敌人留在这里。
如果一开始就骑马冲进来,三千多突厥人啊,开始的时候隋军也可能占据优势,但等突厥人骑上战马,面对疲惫的隋军的时候,那战果也就不好说了。
这一战,再次显示出了李破在战场上的敏锐直觉。
当然,这一战最为重要的是,用李破曾经说过的话来讲,那就是他用敌人的鲜血和尸体,染红了自己的官服,用到现在,那就是彻底奠定了他在恒安镇的地位。
甚至于,在某些不知所谓的家伙心目,还给李参军弄上了一层比较神秘的光环。
很快,战果也出来了,杀敌三千二百余人,的一些事,也不知是真是假”
这下李破终于有兴趣了,“哦他说了什么”
昨天加更一章,今天又得拼命了,阿草买的键盘还没回来,手腕是真疼,你说说,北雄一个盟主,一个长老,一个堂主,这么多的舵主,就没个会按摩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