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仗,是恒安镇的初战,不容有失。樂
无论是李碧还是李破都明白这一点,恒安镇军的来历很杂,初战一旦失利,面对的又是突厥大军,很难说后果会怎么样。
如今的北地男儿,和北边的草原人其实没多少差别,他们信奉强者,鄙视弱者,更不愿意站在失败的一方。
也就是说,他们的忠诚是禁不住太严酷的考验的,除非你带领他们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他们才会为你抛头颅洒热血而无怨无悔。
是的,民族大义什么的趁早歇歇,他们间很大一部分人,连自己的祖宗是胡人和汉人都分不太清楚,你跟他们谈民族大义纯属扯淡。
这是个比较特殊的时间段,隋人确实已经产生了自己的归属感,但时间还太短,归属感并不算强烈,从北地豪杰纷纷称臣于突厥,就能明显的看出这一点来。
所以,只有胜利,只有充足的粮草,只有彰显声势,才是凝聚军心的好办法。
换句话说,在这个时代,打造不出以民族感为灵魂的军队,无论大隋,还是突厥,都是如此。
李破和李碧都不会想那么多,想那么远。
他们只是知道,这一战必须打好。
他们在这一年多当,已经付出了很多的努力,让恒安镇军渐渐成型,并逐步得到了将领兵卒的认同和信任。
但这还不够,他们还缺乏最后一个条件,那就是用敌人的鲜血,和无数的尸体,铸就他们的荣耀,也才能让他们彻底掌握住这支越来越庞大的军伍。
所以。为了这一战,他们已经准备良久,敌人若大举来犯。他们已经做好了率军苦战的准备。
要是敌人来的不算太多,却又绝对不少。其实那才是最为糟糕的情形,敌人也许就不会猛烈的攻城,他们很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和敌人对峙下去。
如果来的人少……那就太理想了,说明敌人轻敌了。
…………………………
突厥人到达云内城外的第四天晚上,几支绑着书信的箭矢从黑暗,射进了突厥人的营地。
一间最大的毡帐里面,闪烁着灯火的光芒。
年轻而强壮的吉思正在跟一支羊腿较着劲儿。满是油腻的大手像是抓住了敌人的脖子一样,死死攥住骨棒,坚硬的牙齿不停的在骨棒上弄出噶吱吱的脆响。
这是个突厥人,但细长的眼睛,扁平的面部轮廓,却又与高眉深目的突厥人有着差异。
好吧,他是个铁勒人,就像是鲜卑人进入原之后,他们的后裔很喜欢将自己当成汉人一样,铁勒人如今和突厥人也可以说是不分彼此了。
吉思是铁勒仆骨部大首领的弟弟。此次跟随始毕可汗南下,率军来到了云内城下。
他率领的两万余人马,皆是铁勒勇士。
和隋帝杨广并不太信任关西世阀一样。始毕可汗对铁勒诸部也充满了警惕,尤其是像仆骨部这样的铁勒大部,更是如此。
于是,勇猛之名传遍土拉河两岸,连清凉的土拉河水都在传唱着他的勇名的仆骨部王族,仆骨吉思,便只能带领着他麾下的铁勒勇士们,成为了一支无足轻重的偏师。
隋人的坚城很高大,吉思在见到这座城池之后。很快就意识到,除非勇士们插上翅膀。不然的话,他们是爬不上去的。
这让本来就感到很愤怒的他。更加的愤怒了起来,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这样一个夜里,还在啃羊腿,他将那想象成了怯懦的隋人的肉。
他此时已经开始想象,攻入隋人的城池之后,该怎么对付那些隋人,是像原来一样,将敌人拖死在马尾巴后面呢,还是直接砍掉他们的脑袋?或者,可以用沸水煮死一些呢?
不过就在他沉醉于幻想出来的杀戮景象的时候,他忠诚的卫士,悄悄钻了进来。
卫士和他一样被草原上的寒风吹的分外粗粝的面容上,带着诡秘的笑。
“将军,他们说的没有错,隋人并不齐心,有人想要打开城门,迎接咱们进去呢。”
吉思愣了愣,然后猛然大喜,顺手将羊骨头扔的老远,双手在胸口上不停的擦着,“哦?我的兄弟,你可真是为我带来了好消息,在这里一直呆下去,我怕我的刀都会生锈了呢。”
卫士露出白森森的牙齿,捶打着胸膛,“在您的光芒之下,隋人只能像老鼠一样躲藏,明天,勇士们会跟在您身后,去将他们挖出来。”
吉思哈哈大笑了起来,转头却问道:“他们是怎么说的?”
“他们用箭带来了音讯,说明天一早,天色一亮的时候,便会为我们打开城门……”
吉思摸着自己坚硬的胡茬,兴奋的时候,他像一只狮子,而冷静下来,他就是一位合格的统帅了。
他像野兽一样在帐篷里逡巡了两圈,“我们都说,怯懦之人的话语,不能听信,更何况,还是敌人……那些白小子告诉我们的一切,可都带着腥臭的味道呢……让卡兰他们都过来吧,我要跟他们商量一下。”